病请描述: 当前,脑卒中已成为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全球性问题,它具有高发病率、高死亡率、高致残率及高复发率四大特点。据中华流行病学杂志调查发现,我国每年新发脑卒中患者约200万人,大约有2/3的患者能存活下来,但却有1/2的生存患者存在不同程度的高级脑功能障碍、运动功能障碍或日常生活能力低下等。其中,运动功能中-重度致残者约占40%,生活需照顾,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不仅患者感到极大痛苦,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负担。 ▲ 席刚明教授在阅片,分析病情 卒中后肢体痉挛影响康复黄金期 上海蓝十字脑科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上海蓝十字脑科医院(筹)】学术副院长、4A脑血管病一科主任席刚明教授介绍,脑卒中后早期多是出现一侧肢体无力瘫痪,随着病情的恢复和主动运动的增加,许多患者的瘫痪肢体会出现痉挛(也就是肢体活动时出现肌肉明显僵硬的状况)。 痉挛是肌张力增高的一种形式,常由上运动神经元损伤所致。脑卒中(包括脑梗塞和脑出血)后3个月痉挛发生率约19%,12个月时增长至38%;创伤性脑损伤后痉挛的发生率大概是13%~20%。若不及时治疗,痉挛肢体可能出现永久性肌张力增高、顽固性疼痛、关节挛缩和运动模式异常,痉挛加重将会限制肢体的活动能力和掩盖肢体恢复的潜力,从而导致患者错过脑卒中后6个月的康复黄金期,严重影响患者生存质量。 实际上,脑卒中患者上下肢肌肉痉挛后常呈现出固定的异常姿势,如上肢的肘关节、腕关节和手指的屈曲,下肢踝关节下蹬、内翻和脚趾屈曲,这些异常姿势直接导致了患者不能步行或步行的姿势明显异常。这些异常可以通过表面肌电评估仪器、步态分析仪器、量表或视频拍摄进行评估和对比观察。 痉挛是可以通过合理的治疗得到改善和控制的。可以采用药物(如巴氯芬等)缓解肌肉痉挛,而在康复训练过程中,也可以通过特定的体 位摆放、被动伸展训练和关节活动度训练来缓解痉挛,此外,还可以采用夹板、支具等方法进行辅助训练。 肉毒素可治疗卒中后肢体痉挛 席刚明教授表示,当上述方法效果不佳时,就可以根据患者肢体运动功能恢复评估情况,酌情采用肉毒素注射治疗技术进行痉挛的治疗。说起肉毒素,大家脑海中浮现的,可能是“微整形、瘦脸、除皱”等医疗美容,但肉毒素被运用于神经治疗方面,大众还知之甚少。 肉毒(毒)素是一种局部神经化学阻滞药物,可以阻断神经-肌肉接头之间的信息传递,使过度收缩或痉挛的肌肉放松,进而达到缓解局部肌肉痉挛、改善姿势步态并提高肢体活动功能的目的,在康复医学临床治疗中有着重要的应用价值,也是《中国脑卒中早期康复治疗指南》推荐应用于脑卒中后痉挛治疗的Ⅰ级推荐治疗手段。《中国脑卒中早期康复治疗指南》指出,“局部肢体肌肉痉挛影响功能和护理时,建议使用A型肉毒素局部注射,康复训练结合早期局部注射A型肉毒素,可以减少上下肢的痉挛程度,改善肢体功能。” 席刚明教授表示,肉毒素的注射剂量根据痉挛的严重程度来决定,注射过程中需要在徒手定位基础上结合电刺激器引导或超声引导下进行精准注射,确保药物注射至相应的肌肉中神经肌肉接头最密集的部位。肉毒素注射治疗后,仍然需要积极配合康复治疗师开始正常的运动功能的模式训练,包括牵拉、强化训练项目、运动学习等。肉毒素除了治疗脑血管病肌张力障碍,还常用于颈椎病、眼睑痉挛、痉挛性斜颈、慢性头痛、鱼尾纹、流涎症、多汗症、三叉神经痛、原发性震颤、抽动障碍、帕金森病等。 ▲ 医院成为长三角脑血管病专科联盟委员单位 上海蓝十字脑科医院高度重视脑卒中救治体系及顶层设计。在医院层面推行多学科诊疗模式,整合院内外资源,针对急性期、非急性期患者和高风险人群,开展包括综合救治、预防干预、康复随访在内的全流程服务。院内,脑血管病科联合神经内科、康复科、中医科、高压氧科等开展多学科诊疗,在治疗卒中的同时,可以为患者进行全面、综合的康复训练,治疗卒中后肢体痉挛,可有效改善痉挛程度和肢体功能,提高患者日常生活能力和生活质量。 脑血管病科作为上海蓝十字脑科医院“323学科建设计划(3.0版)”重点建设学科,汇聚了一批临床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以神经介入为核心,紧盯国内外前沿技术,着力打造更为规范化的疾病诊疗体系,让众多脑血管病患者受益的同时,也获得了业界认可和好评。 凭借着过硬的医疗技术、先进的设施设备、合理的空间布局和便捷的就诊流程,医院被国家卫健委脑防委评为“示范防治卒中中心”,并成为长三角卒中专科联盟单位、长三角脑血管病专科联盟单位、上海市肺栓塞和深静脉血栓形成防治联盟单位。“脑卒中急救绿色通道”更是获得了上海市首批“创新医疗服务品牌”称号。
上海蓝十字脑科医院 2024-06-13阅读量2372
病请描述: 系统性硬化症(systemic sclerosis, SSc)是一种原因不明的临床上以局限性或弥漫性皮肤增厚和纤维化为特征的炎症-纤维性病变,特点是皮肤和某些内脏器官的细胞外基质过多沉积。主要侵犯皮肤,其次是消化道和呼吸道,呈多系统、多器官性损害。SSc预后不良,死亡常与肾、心血管、肺的受累有关。尸检材料证实, 70% ~100%累及肺,肺是又次于食管的受累脏器,但是肺部并发症是导致SSc死亡的第一位原因。 一、系统性硬化症的临床分型 SSc有多种亚型,它们的临床表现和预后各不相同。中华医学风湿病学会2004年制订的《系统性硬化诊断治疗指南》中依据皮肤受累范围为主要指标将系统性硬化症分为以下几种。 1、弥漫性硬皮病(diffuse scleroderma) 除面部、肢体远端和近端外,皮肤增厚还累及躯干。皮肤受累的同时出现雷诺现象。30%患者的抗拓扑异构酶抗体(Scl-70)阳性,而抗着丝粒抗体多数阴性(3%阳性)。肺纤维化在弥漫型中常见。生存率较差: 1年80%,6年30%, 12年15%,但是最近研究资料有所改善 2、局限性硬皮病(limited seleroderma) 皮肤增厚限于肘(膝)的远端,但可累及面部、颈部。患者在诊断前有较长时间的雷诺现象和抗着丝粒抗体阳性(70%的患者)。在CREST综合征(C, calinosis; R, raynaud's phenomenon; E, esophageal dysmotility; S, sclerodactyly; T, telangictasia)中其典型表现为皮下钙质沉着、雷诺现象、食管活动不良、指端硬化和面部及胸部毛细血管扩张。局限性SSc中肺动脉高压较为明显,与预后有关。在诊断后1年生存率为98%,6年为80%, 12年为50%。 3、无皮肤硬化的硬皮病(sine soleroderma)临床无皮肤增厚的表现,但有特征性的内脏表现和血管、血清学异常。 4、重叠综合征(in ovelap sndome)上述3种情况中任一种与诊断明确的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发性肌炎/皮肌炎同时出现。 5、未分化结缔组织病(undifferentiated connective tissue disease)雷诺现象伴系统性硬化的临床和(或)血清学特点,但无系统性硬化的皮肤增厚和内脏异常。 二、系统性硬化症肺部疾病的病理变化 皮肤病理组织学改变包括表皮和真皮胶原纤维增生、肥厚,尤其以皮下层为明显。SSc尸检肺病发生率为74% -95% 。 肺部主要组织病理学变化有: 1、 肺血管病变: 29% -40%患者显示小动脉及中等大小肺动脉内膜增生和中膜黏液瘤样变化,产生血管狭窄或闭塞致肺动脉高压及右心衰竭; 2、间质性肺病变:肺泡、间质和支气管周围组织呈弥漫性纤维化及不同程度的炎性细胞浸洞。 三、系统性硬化症的临床表现 本病多发年龄为40-60岁,女性是男性的3倍。SSc最多见的初期表现是雷诺现象和隐袭性肢端和面部肿胀,并有手指皮肤逐渐增厚。雷诺现象可先于硬皮病的其他症状(手指肿胀、关节炎、内脏受累) 1-2年或与其他症状同时发生。患者起病前可有不规则发热、食欲缺乏、体重下降等。 皮肤损害:几乎所有病例都从手开始,手指、手背发亮、紧绷,手指褶皱消失,汗毛稀疏,继而面部、颈部受累。通常皮肤受累范围和严重程度在3年内达高峰。 临床上皮肤病变分水肿期、硬化期、萎缩期。水肿期皮肤呈非可凹性肿胀,触之有坚韧的感觉;硬化期皮肤呈蜡样光泽,紧贴于皮下组织,不易捏起;萎缩期浅表真皮变薄变脆,表皮松弛。 多关节痛和肌肉疼痛常为早期症状,也可出现明显的关节炎、侵蚀性关节病。表现为关节挛缩和功能受限。 胃肠道功能紊乱(胃烧灼感和吞咽困难)偶尔也是本病的首发表现。食管、胃、肠黏膜的纤维性变致吞咽困难、恶心、呕吐、腹痛、腹泻。 心脏:病理检查80%患者有片状心肌纤维化。临床表现为气短、胸闷、心悸、水肿可有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包肥厚或积液表现,但临床心肌炎和心包填塞不多见。 肾:硬皮病肾病变临床表现不一,部分患者有多年皮肤及其他内脏受累而无肾损害自临床表现;有些在病程中出现肾危象,即突然发生严重高血压,急进性肾衰竭,如不及时处理,常于数周内死于心力衰竭及尿毒症。 肺-胸膜表现: SSc的肺部病变发生率高达70% -100% ,呈进行性发展且与病程长短平行。肺部损害可出现于全身皮肤损害之前,最早可达7年。早期肺部可无任何症状,但肺功能测定可有弥散障碍。随着肺纤维化的加重,可出现呼吸困难、干咳,听诊肺底爆裂音。有部分病例有明显气促,但无明显胸片异常表现,肺容量相对正常,弥散功能明显降低,提示主要病变为肺血管病变。 系统性硬化症的胸膜-肺表现主要有 1、肺实质病变:间质性病变, NSIP, UIP, DAD, OP, LIP,弥漫性肺泡出血。 2、肺血管病变:肺动脉高压。 3、气道疾病:细支气管炎。 4、其他病变:呼吸机功能紊乱(肺萎缩综合征),纵隔淋巴结肿大。 5、胸膜病变;胸膜炎、胸腔积液、气胸。 6、继发病变:吸入性肺炎、肺癌等。 四、硬皮病分类标准 由美国风湿病学会(ACR) 1980年制订的《系统性硬化症(SSc)分类标准》 ,一直沿用至今。1980年ACR制订的《SSc分类标准》对于早期SSc和局限性皮肤型SSc的诊断缺乏敏感性。 A.主要标准 近端皮肤硬化:手指及掌指关节或跖趾关节以上的任何部位皮肤对称性变厚、变紧和硬化。皮肤病变可累及全部肢体、面部、颈部和躯干(胸部和腹部)。 B.次要标准 1.指(趾)端硬化:皮肤改变仅局限于手指。 2.指尖凹陷性瘢痕或指腹消失:缺血所致指端凹陷区或指垫组织的萎缩。 3.双侧肺底纤维化:胸部×线示双肺呈线性网状纹理或线性结节密度增高影,以肺底部最为明显,可呈弥漫性斑点样表现,称为“蜂窝”肺。肺部改变应除外原发性肺部疾病所致。 如符合一条主要标准或两条或以上次要标准就可诊断统性硬化(硬皮病),这一标准不包括局限性硬皮病、嗜酸性筋膜炎及各种类型的假性硬皮病。 由于1980年SSc分类标准敏感性不足和SSc相关知识的进步,2013年美国风湿病会(ACR)和欧洲抗风病联盟( EULAR)提出了新的SSc分类标准。 此标准是1980年ACR发布SSc分类标准以来的首次修订,不但在分类标准中增加甲襞微血管异常和抗拓扑异构酶Ⅰ、抗RNA聚合酶Ⅲ自身抗体等新内容,新的SSc分类标准如下,有7个条目及其合并计算的阈值,超过阈值则可分类为SSc。分类标准可应用于可能诊断为SSc的患者或考虑纳入研究的SSc患者。如前所述,此标准不适用于类硬皮病样疾病可以更好解释其临床表现的患者(例如肾源性硬化纤维化、泛发性硬斑病、嗜酸性筋膜炎、硬肿病、硬化性黏液水肿、红斑肢痛症、卟啉症、苔藓硬化症、移植物抗宿主病及糖尿病手关节病变等)。有“未累及手指的皮肤增厚”的患者也不分类为SSc, ACR/EULAR制订的《SSc分类标准》在敏感性和特异性方面均优于1980年的ACR诊断标准,能够使更多此类患者尽早准确的被确诊为SSc 患者。 这里看一下 2013年ACR/EULAR SSc分类标准 1、双手手指皮肤增厚并延伸至掌指关节(足以诊断的标准),权重/得分9分。 2、手指皮肤硬化(仅计最高分) 手指肿胀,权重/得分2分。 指硬皮病(远指关节延伸至掌指关节接近指关节),权重/得分4分。 3、指端损伤 指尖溃疡,权重/得分2分。 指尖凹陷性瘢痕,权重/得分3分。 4、毛细血管扩张,权重/得分2分。 5、甲襞微血管异常,权重/得分2分。 6、肺动脉高压和(或)间质性肺病 肺动脉高压,权重/得分2分。 间质性肺病,权重/得分2分。 7、雷诺现象,权重/得分3分。 8、 SSc相关自身抗体 抗着丝点抗体,权重/得分3分。 抗拓扑异构酶Ⅰ(抗Scl-70),权重/得分3分。 抗RNA聚合酶Ⅲ,权重/得分3分。 注:总得分为各项最高评分的总和,总得分>9分即可归类为SSc患者。 五、胸膜-肺表现 (一)间质性肺病 以往认为SSc相关性间质性肺病最多见的病理类型是UIP,但是近几年多数文献报道NSIP居多,并且纤维化型NSIP占大多数。有研究报道SSc相关的NSIP和UIP型或终末期肺的预后区别不大,也有报道NSIP较UIP预后较好。其他病理类型如OP, LIP, DAD也有报道。 SSc伴有间质性肺病时可以很长时间无症状,有症状时主要表现为进行性呼吸困难,咳嗽、发绀等,双肺基底部可闻及爆裂音,杵状指少见。胸部X线示两肺弥漫性磨玻璃阴影、纤维索条状、网状、网结节状阴影,尤以中下野明显,晚期出现蜂窝肺及肺动脉高压。HRCT可更好的显示肺纤维化。突出的改变是在肺的基底部和胸膜下,主要病变是网状影、磨玻璃影、牵拉性支气管扩张和牵拉性细支气管扩张及蜂窝肺。磨玻璃影和不规则的网状阴影混合出现而少量或无蜂窝肺提示为NSIP ,通常磨玻璃影最为突出,其代表的更多的是小叶内纤维化而不是真正的肺泡炎。蜂窝肺往往提示病理类型为UIP , Swensen等研究表明, HRCT对SSc间质肺疾病中UIP诊断的准确性可达89% ,普通X线胸片仅为59%, HRCT的病变范围是个有意义的预后指标。在HRCT检查发现80%的SSc伴有间质性肺病患者有食管扩张,在混合型结缔组织疾病患者也可有食管扩张。肺功能检查主要表现为限制性通气障碍和弥散功能障碍,包括肺活量减低、肺顺应性降低、用力呼气容积与肺活量之比增加及DLCO降低;,DLCO下降是早期发现SSc肺间质病变敏感的指标之一。肺功能检查可以检测疾病的进展及对治疗反应的情况,是预测预后的指标之一。 SSc相关性间质性肺病治疗随机对照试验较少,关于最佳治疗时机决策通常是困难的,需要针对每个个体仔细权衡风险与潜在的获益。目前推荐,在连续监测病情过程中,发现疾病进展开始治疗。对有呼吸道症状、肺功能异常和(或)下降,且无免疫抑制治疗禁忌证的SSc相关性ILD患者,选择环磷酰胺加小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泼尼松<10mg/d)。在环磷酰胺治疗过程中应监测白细胞计数、肾功能和尿常规。目前资料显示,环磷酰胺无论口服还是静脉给药,联合小剂量激素,可以稳定或改善肺功能和HRCT,但在停用环磷酰胺后,多数患者肺功能下降。有环磷酰胺禁忌证或拒绝使用环磷酰胺患者可用硫唑嘌呤联合糖皮质激素,硫唑嘌呤的剂量为每天2.5mg/kg,最大为150mg/d。对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建议进行预防卡氏肺孢子菌感染,复方磺胺甲嗯唑(160mg/800mg), 3次/周。对于终末期SSc相关性ILD患者,肺移植是一种可供选择的手段。
王智刚 2019-12-20阅读量1.1万
病请描述:导语:骨折在现代生活中十分常见,一旦发生骨折一定要尽快就医,就医时,医生会根据伤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治疗,但是关于骨折的常见治疗方法及其优势与弊端也是伤者自身应该了解的。下面我们一起来比较一下骨折常见的几种治疗方法。 骨折的治疗简单来说就8个字:复位、固定、功能锻炼。这也是骨折治疗的三个基本原则。 一、复位 复位是将骨折后发生移位的骨折断端重新恢复正常或接近原有正常位置,以重新恢复骨骼的支架作用。复位的方法主要有手法复位、牵引复位以及手术复位。1.手法复位 手法复位就是应用拔伸、旋转、折顶、回旋、端提、捺正、分骨、屈伸等一系列手法,将移动的骨折复位。在骨折治疗的方法中,手法复位应用最广泛,也较安全。 优点: ①愈合好:手法复位能有效避免骨折创伤发生时机体内产生的骨生长因子“BMP”的流失,BMP是促进骨折断端愈合的重要刺激因子,如果不流失,那么骨折愈合也会越好;②风险少:手法复位避免了麻醉以及受伤部位血管神经损伤的风险;③费用低:手法复位所需要的花费要远远小于手术治疗。适应症: 大部分的闭合性骨折(骨折处皮肤或粘膜完整,骨折端没有直接或间接外露的骨折称为闭合性骨折)。禁忌症: ①有急性传染病、高热、脓肿、骨髓炎、骨关节结核、恶性肿瘤、血友病者;②诊断不明的急性脊柱损伤或者伴有脊髓压迫症状,不稳定性脊柱骨折和脊柱重度滑脱者;③肌腱、韧带完全断裂或者部分断裂者;④施行手法后疼痛加剧或者出现异常反应者,不能继续手法治疗,应进一步查明原因;⑤妊娠三个月左右患有急慢性腰痛的妇女; ⑥手法区域有皮肤病或化脓性感染者;⑦精神病患者,患骨伤疾患而对手法治疗不配合者;⑧患有严重内科疾病者;⑨长期服用激素者。2.牵引复位 牵引既可用为复位的方法,又是维持复位的措施。常用的牵引方法有皮肤牵引、骨牵引、特殊牵引等。(1)皮肤牵引 皮肤牵引是利用粘贴于肢体皮肤的粘胶条(或乳胶海绵条)使牵引力直接作用于皮肤,间接牵拉肌肉和骨骼,从而达到患肢复位的目的。优点: 牵引操作简便,对患肢损伤小,且痛苦不大。缺点: 牵引力量小。适应症: ①小儿股骨骨折,老年人的股骨颈骨折、粗隆间骨折等;②成人下肢骨折经骨牵引后已临床愈合或纤维连接,仍需继续牵引者;③轻度小儿关节挛缩者。禁忌症: ①皮肤对胶布过敏者;②牵引处皮肤有损伤或炎症者;③肢体有血液循环障碍者,如静脉曲张、血管硬化及栓塞等;④骨折严重错位需要重力牵引方能矫正畸形者。(2)骨牵引 骨牵引是利用钢针或牵引钳穿过骨质,使牵引力直接通过骨骼而抵达损伤部位,并起到复位的作用。优点: 骨牵引力量较大,持续时间长,可有效地克服肌肉紧张,纠正骨折重叠造成的畸形。缺点: ①钢针直接通过皮肤穿入骨质,如果消毒不严格或护理不当,容易导致针眼处感染;②穿针部位不当容易损伤关节囊或神经血管;③儿童采取骨牵引容易损伤骨骺。适应症: ①成年人的四肢骨折;②不稳定性骨折、开放性骨折;③骨盆骨折、髋臼骨折;④学龄儿童股骨不稳定性骨折;⑤颈椎骨折;⑥皮肤牵引无法实施的骨折。禁忌症: ①牵引处有炎症或开放创伤污染严重者;②牵引局部骨骼有病变及严重骨质疏松者;③牵引局部需要切开复位者。(3)特殊牵引 特殊牵引是利用布袋或海绵兜带兜住身体突出部位来施加牵引力的方法。临床上常用的有枕颌带牵引、骨盆悬吊牵引等。优点: 牵引操作简便,对患肢损伤小,且痛苦不大。缺点: 牵引力量小。适应症: 枕颌带牵引适用于轻度颈椎骨折或脱位;骨盆悬吊牵引适用于骨盆骨折有明显分离移位者。3.手术复位 手术复位是用手术方法显露骨折部位,施行骨折端的修正和复位。优点: ①可以在直视下利用器械及手法进行复位,使骨折端达到解剖复位;②可以为某些骨折(如关节内骨折等)争取保留全部或部分关节功能;③可以将一些影响骨折愈合的不利条件转变为有利条件(如清除夹在骨折端之间的软组织,切除骨折不愈合的硬化骨质,钻通髓腔,施行植骨或坚强的内固定,矫正畸形等),为骨折愈合创造条件。缺点: ①手术中会不可避免地破坏血液运输,使骨折端的坏死区增大,造成愈合延迟甚至不愈合;②手术时,血肿的清除会感染人体自身的修复能力,影响骨折愈合的过程与时间;③手术复位时,伤口开放,增加感染机会。适应症: ①累及关节面的骨折,手法复位不能达到关节面良好对位者;②骨折后,因附着在骨片上的肌肉收缩,使骨片移位,不易对合者;③骨折端剪式伤力大,血液供应差、骨折端需要严格固定才能愈合者,如股骨颈囊内骨折;④骨折断端间有软组织如肌肉、肌腱、骨膜、神经等嵌入,手法复位失败者;⑤一骨上有多段骨折,手法复位困难者;⑥长骨骨干不稳定性骨折,手法复位不满意,又不宜应用牵引方法治疗,而用内固定有较好的疗效者;⑦骨折伴有肢体主要血管断裂,治疗中应首先重建骨支架者,如部分性和完全性肢体断离;⑧骨折不连接或发生畸形愈合,功能恢复不良者。禁忌症: 手术复位没有绝对的禁忌症,但其是骨折不愈合的重要原因,应慎重选择,必须严格参照上述的适应症,防止滥用。二、固定 骨折复位后,因不稳定,容易发生再移位,因此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将其固定在满意的位置,使其逐渐愈合。常用的固定方法有外固定和内固定。1.外固定 骨折复位后,用于伤肢外部固定的为外固定。外固定的器材和种类有很多,临床上常用的方法有石膏绷带固定、小夹板固定、牵引等。(1)石膏绷带固定 石膏绷带是将无水硫酸钙(熟石灰)的细粉末撒在特制的稀孔绷带上,当熟石灰遇到水分时,可重新结晶而硬化,利用此特性来达到固定骨折、制动肢体的目的。优点: ①石膏硬化迅速,操作简单;②石膏硬化后即有相当的坚固性,固定可靠;③石膏绷带能随意和身体形态符合,紧贴肢体包扎,有良好的塑性功能。缺点: ①无弹性,不能随时调整松紧度,也不适于使用固定垫;②固定范围较大,一般须超过骨折部的上下关节,使这些关节在骨折固定期内无法进行活动锻炼。③长期固定可产生关节僵硬等后遗症,妨碍患肢功能恢复。适应症: ①稳定性骨折复位后:如脊柱压缩复位、关节脱位复位后、骨折开放复位及内固定后以及关节扭伤、韧带撕裂及撕脱等。②术后促进愈合及防止病理性骨折:如神经吻合、肌腱移植、韧带缝合、关节融合固定、截骨术、骨移植、关节移植、显微外科、骨髄炎等术后。禁忌症: 全身情况差,尤其心肺功能不全的年迈者。(2)小夹板固定 是利用有一定弹性的木板、竹板或塑料板制成的长、宽合适的小夹板,绑在骨折部肢体的外面,外扎横带,以固定骨折。优点: 小夹板固定的优点是能通过外扎横带和内置固定垫的压力进一步矫正骨折端侧方或成角移位;固定范围一般不包括骨折的上部关节,便于及早进行功能锻炼和防止关节僵硬。缺点: 不易塑形,不适合关节附近骨折的固定,绑扎太松或固定垫使用不当而失去固定的作用,导致骨折再次发生移位,或绑扎得太紧而产生压迫性溃烂、缺血性肌萎缩,甚至产生肢体坏疽等不良后果。适应症: ①适用于四肢管状骨闭合性骨折;②四肢开放性骨折,创面小或经处理后创口已愈合者;③陈旧性四肢骨折适合于手法复位者。禁忌症: ①开放性骨折较严重者;②四肢骨折有感染或软组织损伤,肿胀严重甚至有水泡者;③关节内骨折难以整复者;④脊柱骨折者;⑤固定后不易稳定的四肢骨折。(3)牵引 牵引既可用为复位的方法,又是维持复位的措施。详见上述复位中的牵引复位介绍。2.内固定 骨折复位后,用于伤肢内部的固定位内固定,主要用于切开复位后患者。内固定后,患者可早期活动,预防长期卧床引起的并发症,尤其适合老年患者。三、功能锻炼 功能锻炼是在不影响固定的情况下,尽快地恢复患肢肌、肌腱、韧带、关节囊等软组织的舒缩运动。功能锻炼是骨折治疗的重要阶段,是防止发生并发症和及早恢复功能的保证,因此患者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医生的指导下,按一定方式循序渐进地进行功能锻炼。一般来说许多骨折并不需要手术治疗,手法复位、固定就能取得很好的治疗效果。但是一些手法复位解决不了的骨折,还是需要手术治疗才能治好。至于究竟选何种方法,医生会根据伤情,权衡利弊,采取一个相对合理的治疗方案。 但是有些骨折病人害怕手术,盲目相信推拿、按摩甚至敷一些所谓祖传秘方的膏药,结果延误了病情,造成终身残疾。所以,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骨折了一定要去找专业骨科医生诊治,不要轻信那些街头广告上所谓“专治跌打损伤”的宣传。
就医指导 2016-07-05阅读量5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