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请描述:A型肉毒毒素局部注射治疗Meige综合征26例分析姚前,张绮婷,赵颖,王硕,刘建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刘建仁上海第九人民医院 神经内科 Meige综合征是一种局灶性肌张力障碍疾病,由法国神经病学家Henri Meige于1910年首次报道,目前认为该综合征表现为双侧眼睑痉挛伴有口周、下颌以并可伴有颈部肌肉的不自主运动,偶也可累及颈部、上肢和躯干[1][2]。临床上治疗该病多以口服用药、局部封闭、针灸理疗为主,但疗效不甚理想。我科主要采用A型肉毒毒素注射治疗,A型肉毒毒素(Botulinum Toxin,BTX A)是一种嗜神经外毒素,局部注射后迅速作用于外周神经末梢神经肌肉接头处突触前膜,使钙通道介导的乙酰胆碱释放量减少,从而使肌肉松驰、麻痹,缓解眼睑及面肌痉挛,目前较多文献报道A型肉毒毒素针局部注射面肌痉挛取得显著疗效且安全性较高[3-5].本院自2014年以来,应用A型肉毒毒素治疗Meige综合征患者26例,获得满意疗效,现报道如下:1、1研究对象本文收录了自2014年7月以来第九人民医院神经内科收治的面肌痉挛患者共26例,男 6例,女20例,年龄18~69岁(62.50±7.65岁),病程1个月~4年,其中8例未经治疗,7例曾注射A型肉毒素治疗,余11例均为药物、针灸治疗未能控制者。入组患者治疗前常规行头颅MRI(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核磁共振成像)和面神经MRTA(Magnetic resonance tomography cerebral vascular imaging,磁共振体层成像脑血管显影术)检查以明确面神经与周围血管关系,排除颅内肿瘤等恶性疾病,且排除癫痫、癔症、舞蹈病及手足徐动症所伴发的面部抽动、运动神经元病导致的面肌痉挛等。排除药物过敏史。所有患者知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1、2治疗及随访BTX A(衡力,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研制的冻干结晶毒素,100 U/支)[(97)卫药准字(兰)S201号]用0.9%氯化钠溶液4 ml稀释成25 U/ml,现配现用。用4号半针头多点注射。眼睑痉挛选择上下眼睑内中、外1/3距眼睑缘3~5 mm ,距外眦25px的颞侧眼轮匝肌及眉间各注射1点,每点注射0.1 ml(含A型肉毒毒素2.5 U),眼睑处采用皮下注射,余部位采用肌肉注射,尽量注射在神经肌肉接头处,注射深度为0.1--0.5 cm,最多可深达肌层,不能只注射在皮下,也不能深达骨膜。Meige综合征患者伴有颈阔肌痉挛者可在痉挛部位选择1~2点注射,剂量2.5~5.0 U。注射点数为8~20点。注射前用酒精棉球清洁消毒,注射后用干棉球加压;注射结束后观察30 min,无特殊反应方可离院。要求患者于第1、4、12、24、36周后来院检查或者电话随访。1、3分级及疗效评价标准 按Cohenr[6] 的痉挛强度分级评价面肌痉挛。0级:无痉挛;I级:外部刺激引起瞬目增多;Ⅱ级:轻度。眼睑轻微颤动,无功能障碍;Ill级:中度,痉挛明显,有轻微功能障碍;IV级:重度,严重痉挛和功能障碍,影响工作,如行走困难,不能阅读,开车等。本院收治患者中治疗前痉挛强度为0-I级 0例,Ⅱ级11例,Ⅲ级17例,Ⅳ级17例。疗效标准:症状完全消失,劳累及精神刺激面肌无抽搐为临床治愈;痉挛程度减轻Ⅱ级为显效,痉挛强度减轻I~Ⅱ级为有效,痉挛强度减轻小于I级为无效。1、4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 22.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计量资料数符合正态分布者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 表一 BTXA治疗前后肌痉挛强度分级变化(例) 时间 0-I II级 III级 IV级 失访 表二 BTXA治疗前后疗效比较(例)2结果2、1疗效注射3月后对患者面肌痉挛强度及疗效进行评价,26例患者中,痉挛强度为0-I级有6例,II级 6例,III级2例,IV级0例,失访12例(表一)。治疗后临床治愈11例(15.3%),显效15例(19.2%),有效8例(15.3%),总有效率49.8%(表二)。患者多在注射后2-7天起效,症状改善持续12~56周不等。经过19个月的随访,有4例患者复发,复发时间分别为注射后1月、5月、6月、7月及9月。其中2例重复注射仍有效。2、2 不良反应所有患者未出现全身肉毒毒素中毒反应,未见肌萎缩现象。共有5例患者出现不良反应,其中2例患者出现口角歪斜,鼻唇沟变浅,2例出现闭目不全,1例出现视物模糊,多于4-8周自行好转。2、3 面神经MRTA4例患者完成面神经MRTA检查,均显示面神经与周围血管走行邻近、关系密切,但未见血管卡压。(图一)图一、双侧面神经MRTA3讨论Meige综合征又称Brueghel综合征,即睑痉挛-口下颌部肌张力障碍,临床上分为①服睑痉挛型;②眼睑痉挛型合并口.下颌肌张力障碍型;③口一下颌部肌张力障碍型。其中②为完全型,①和③为不完全型。常表现为不自主双眼紧闭、皱眉、口角牵缩、张口噘嘴、缩唇、伸舌、扭舌、龇牙、咬牙等古怪多变的动作。痉挛常由讲活、咀嚼触发,触摸下巴、压迫颏下部可减轻,睡眠时消失。肌痉挛少数病例可波及颈、喉,咽呼吸、腹与躯干肌,从而表现为发音障碍、呼吸困难、斜颈等症状,还可以引起患者社会和心理功能障碍,影响正常社交、工作和生活[7][8]。本病多发于成年人,而我科发现一例首发时间为18岁患者。本病病因尚未完全明确,研究认为可能是大脑基底节损害,导致神经递质平衡失调所致[9][10]。临床上治疗面肌痉挛常给予口服镇静剂、抗癫痫药物、神经阻滞、中医针灸治疗,疗效多不理想,目前国内外也有使用脑深部电刺激治疗本病取得良好成果的报道[11][12]。A肉毒毒素是梭状芽孢杆菌属肉毒杆菌在厌氧环境中产生一种大分子蛋白的神经毒素,研究表明BTX-A通过对乙酰胆碱突触囊泡膜蛋白的裂解,阻断(抑制)神经肌肉接头乙酰胆碱的释放,从而引起肌肉松弛性麻痹,缓解肌肉痉挛[13]。近年来用于临床治疗面肌、眼睑痉挛及Meige综合征、痉挛性斜颈等肌张力障碍,避免了口服药物的低效和毒副作用和手术治疗的风险。由于该毒素一般不能透过血脑屏障,只选择作用于外周胆碱能神经末梢,故重复多次也未见严重中毒不良反应。本研究通过对26例面肌痉挛患者注射BTXA,总有效率49.8%,疗效持续12~56周不等,本科有效率较既往文献报道偏低主要考虑为样本容量过小,以及失访率较高[14][15]。注射后出现的口角歪斜、鼻唇沟不对称、闭目不全、上睑下垂等表现是药物直接作用导致肌肉无力或药物弥散作用所致,难以完全避免,后续注射中通过调整剂量和注射部位可以减轻。治疗时需注意了解患者的过敏和晕针史,并需备好抢救物品,注射后留院观察半小时;注射后要轻压2 rain,如患者有凝血异常,注射后延长局部按压时问,减少瘀斑及水肿发生;年老体弱患者,酌情减量,并根据局部肌肉丰满程度及面肌痉挛程度选择恰当的剂量;避免注射至骨膜或皮下。注射剂量应该个体化,对于痉挛严重、范围较大者,可考虑增加注射点,尽量不增加每点的注射剂量。综上所述,BTX A局部注射治疗Meige综合征疗效值得肯定,是一种简便易行、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法,可作为Meige综合征的主要治疗方法。4参考文献[1]Tolosa E., Kulisevsky J., Fahn S. Meige syndrome: Primary and secondary forms. Adv. Neurol 1988;50:509–515. [2]Ledoux MS. Meige Syndrome: What’s in a name[J]. Parkinsonism Relate Disord 2009, 15;483.[3]Albanese A, Asmus F, Bhatia KP, et al. EFNS guidelines on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of primary dystonias. Eur J Neurol 2011;18(1):5–18.[4]Colosimo C, Suppa A, Fabbrini G, Bologna M, Berardelli A. Craniocervical dystonia: clinical and pathophysiological features. Eur J Neurol 2010 Jul;17(Suppl 1):15–21.[5]Simpson DM, Blitzer A, Brashear A, et al. Assessment: botulinum neurotoxin for the treatment of movement disorders (an evidence based review): report of the therapeutics and technology assessment subcommittee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Neurology. Neurology 2008;70(19):1699–1706.[6]Cohen D,Stem M B,et a1.Botulinum injection therapy for blepharospasm:a rewiew and report of 75 patients[J].Clin Neuropharmaeol,1986,9(3):415.[7]LP Rowland. Merrit's textbook of Neurology(9th). New York: 1995. 750 ~ 760.[8]Kowal L, Davies R, Kiely PM. Facial muscle spasms: an Australia study. Aust-N-Z-J-Ophthalmol, 1998, 26: 123.[9]John SE. Long-term results of idiopathic blepharospasm with botulinum toxin injections. Br J Ophthalmol, 1987, 71:664.[10]黄光,汤晓芙 肌张力障碍 国外医学神经病学神经外科学分册,1998, 25:257.[11] Ostrem JL, Marks WJ, Jr, Volz MM, Heath SL, Starr PA. Pallidal deep brain stimulation in patients with cranial-cervical dystonia (Meige syndrome) Mov Disord. 2007;22:1885–91. [12]胡小吾,周晓平,姜秀峰,等.脑深部刺激治疗帕金森病的并发症和不良反应分析(附63例报告)[J].第二军医大学学报, 2005,26(3):348.[13]Benecke R ,Clinical relevance of botulinum toxin immunogenicity.BioDrugs.2012.26(2):e1-9[14]汪健、高平峰、周发明等.A型肉毒毒素治疗Meige综合征的方法及效果分析.中国美容医学,2011,20(2):191-193.[15]庄伟华,彭玉,张其梅.A型肉毒毒素多点注射治疗面肌和眼肌痉挛的疗效及治疗前后F波变化.中国全科医学,2011,14(3):906-908.
刘建仁 2018-08-04阅读量8946
病请描述: 烟草与骨质疏松烟草危害是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控烟已成为预防疾病的重要措施。我国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消费国和受害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另有7.4亿不吸烟人群遭受二手烟的危害。每年因吸烟相关疾病死亡的人数超过100万人,数字触目惊心。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呼吸科夏敬文普通市民对吸烟危害的了解往往集中于肺脏及心脏。比如说肺癌、慢性阻塞性肺病、冠心病及动脉硬化等。但是你知道吗:吸烟竟然和骨质疏松有很密切的关系。很多吸烟者补钙时却没有戒烟,还有很多遭受二手烟的妇女天天补钙但仍收效甚微,究其原因在于烟草的影响。那么烟草和骨质疏松之间有何关系呢?首先骨质疏松症可能是由于多种原因导致的骨密度和骨质量下降,骨微结构破坏,造成骨脆性增。疏松症又分为绝经后骨质疏松症、老年性骨质疏松症和特发性骨质疏松三种。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一般发生在妇女绝经后5-10年内;老年性骨质疏松症一般指老人70岁后发生的骨质疏松;而特发性骨质疏松主要发生在青少年,病因尚不明。在中国,骨质疏松症发生年龄比人们想象的更早,甚至从二三十岁就开始了。而烟草对骨密度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烟草中的尼古丁可影响钙的吸收,烟碱抑制成骨细胞,刺激破骨细胞的活性,最终导致骨密度降低,形成骨质疏松。研究表明吸烟时间越长,骨质流失的情况就越严重,骨质疏松就越明显。在韩国的一项研究中,从不吸烟的绝经后妇女,其骨质疏松的程度与其接触的二手烟暴露情况成正相关。所以无论是吸烟者和暴露于二手烟的人群如果出现骨质疏松的症状,或检查发现密度下降时都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戒烟和远离二手烟的暴露。 (作者为上海市医学会呼吸分会戒烟学组成员,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呼吸科医师)
夏敬文 2018-07-28阅读量4711
病请描述: 评价:规范是很规范!可惜疗效却不佳!还是中药效果好!晚期失代偿期肝硬化腹水靠白蛋白维持生命的,中药也有奇效,很快就能恢复肝脏功能,肝功能复常、腹水消退、延迟打白蛋白的间隔,两个月左右就能摆脱输注白蛋白,半年左右就可以全面恢复。国人对中医药总是在观望、跟风,真的相信的人不多,相信的人很快就受益了!2015-03-18 20:14 来源:临床肝胆病杂志 作者:蔡兆斌等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东院肝硬化科孙明瑜一、急性乙型肝炎病毒肝炎据2010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CDC)数据显示,我国急性乙肝发病率从2005年的7.5/10万下降到2010年的5.6/10万:按照年龄组分析,15岁以下急性乙肝发病率从2005年的1.23/10万下降到2010年的0.46/10万,急性乙肝发病率最高为15-34岁年龄组人群(4.84/10万-15.86/10万)。急性乙肝症状及疾病转归急性乙肝潜伏期为1-6个月。临床上急性乙肝可分为急性黄疸型和急性无黄疸型。(1)急性黄疸型乙肝:分为3期,病程2-4个月。黄疸前期:主要是胃肠道症状,如厌油、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胀及右上腹不适等,常常疲乏无力,部分患者可有发热,伴或不伴血清病样表现,如关节痛、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等。后期可以出现尿黄。黄疸期:此期的主要表现是黄疸,包括尿黄、巩膜和皮肤黄染,消化道症状和乏力等表现继续存在,但常常可减轻。查体可有肝肿大伴触压痛,或肝区叩痛,也可出现脾肿大。患者可以有淤胆性黄疸的表现,如灰白色大便、皮肤瘙痒等。此期化验检查ALT和AST明显升高,胆红素升高,尿胆红素和尿胆原阳性。恢复期:症状逐渐缓解,黄疸逐渐消退。急性黄疸型乙肝症状相对较重,但其病情随时间的推移和对症治疗而减轻,患者大多会完全康复,很少转为慢性乙肝。约1%的患者发展为暴发型肝炎(急性重型肝炎,或急性肝衰竭)或亚急性重型肝炎(亚急性肝衰竭)。(2)急性无黄疸型乙肝症状:多数患者临床症状和体征较轻,甚至完全没有任何症状。无黄疸,病程较短。由于免疫应答较弱,慢性化发生率相对高。急性乙肝的诊断急性乙肝诊断标准:①近期出现的、无其他原因可解释的乏力、消化道症状,可有尿黄、眼黄和皮肤黄染;②肝生化检查异常,主要是血清ALT和AST升高,可有血清胆红素升高;③HBsAg阳性;④有明确的证据表明6个月内曾检测血清HBsAg阴性;⑤抗HBc, IgM阳性1:100以上(标准检测试剂);⑥肝组织学检查符合急性病毒性肝炎改变:⑦恢复期血清HBsAg阴转,抗HBs阳转。同时符合①、③项或②、③项可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为“疑似病例”+④或⑤或⑥或⑦项。急性乙肝的治疗主要是对症和支持治疗,强调卧床休息,给予清淡、易消化且营养丰富的饮食,充足的B族维生素及维生素C。进食过少及呕吐者应静脉补充热量,可以每日应用10%葡萄糖500-1500 mL,并根据病情加入水溶性维生素及10%氯化钾等。可以应用保肝药物,如甘草酸制剂等。由于大部分患者(90%以上)为自限过程,因此不需要常规抗病毒治疗,但对于部分重度或迁延、有重症倾向者,尤其是长期接受免疫抑制剂和/或肿瘤化疗药物治疗等免疫功能低下者,若HBV DNA阳性,则可应用核苷(酸)类似物抗病毒治疗。二、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HBV感染呈世界性流行,但不同地区HBV感染的流行强度差异很大。据世界卫生组织报道,全球约20亿人曾感染过HBV,其中3.5亿人为慢性HBV感染者,每年约有100万人死于HBV感染所致的肝衰竭、肝硬化和肝细胞癌(HCC)。2006年全国乙肝血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表明,我国1-59岁一般人群HBsAg携带率为7.18%,5岁以下儿童的HBsAg携带率仅为0. 96%。据此推算,我国现有的慢性HBV感染者约9300万人,其中慢性乙肝患者约2000万例。慢性乙肝症状和体征肝脏是沉默的器官,慢性乙肝可全无症状而发展为肝硬化,有些症状往往是非特异的。最常见的症状是疲乏,休息后也不恢复:食欲减退在轻中度慢性乙肝患者中并不普遍,程度也多轻微;肝区疼痛常见,尤其是顾虑较多的患者。上述症状只有在检出 HBsAg后才能赋予特定的意义。亚临床黄疸虽无巩膜黄染,但血清胆红素可有轻度增高。典型症状如黄疸、食欲不振和恶心、呕吐可见于肝炎恶化和失代偿期肝硬化,一般慢性乙肝较少见。体征:部分患者存在肝大和/或脾大;初诊时仅在少数患者发现蜘蛛痣,典型的蜘蛛痣常标志慢性化的程度或病变的进展。慢性乙肝的临床诊断既往有乙肝病史或HBsAg阳性超过6个月,现HBsAg和/或HBV DNA仍为阳性者,可诊断为慢性HBV感染。根据HBV感染者的血清学、病毒学、生物化学试验及其他临床和辅助检查结果,可将慢性HBV感染分为:(1) HBeAg阳性慢性乙肝:血清HBsAg、HBeAg阳性、抗一HBe阴性,HBV DNA阳性,ALT持续或反复升高,或肝组织学检查有肝炎病变。(2)HBeAg阴性慢性乙肝:血清HBsAg阳性,HBeAg持续阴性,抗- HBe阳性或阴性,HBV DNA阳性,ALT持续或反复异常,或肝组织学检查有肝炎病变。慢性乙肝 生物化学检查(1)血清ALT和AST:血清ALT和AST水平一般可反映肝细胞损伤程度,最为常用。(2)血清胆红素:通常血清胆红素水平与肝细胞坏死程度有关,但需与肝内和肝外胆汁淤积所引起的胆红素升高鉴别。肝衰竭患者血清胆红素可呈进行性升高,每天上升≥1倍正常值上限( ULN),可≥10×ULN;也可出现胆红素与ALT和AST分离现象。(3)血清白蛋白:反映肝脏合成功能,严重慢性乙肝、肝硬化和肝衰竭患者可有血清白蛋白下降。HBV血清学检测HBV血清学标志包括HBsAg、抗-HBs、HBeAg、抗-HBe、抗-HBc和抗-HBC IgM。HBsAg阳性表示HBV感染;抗-HBs为保护性抗体,其阳性表示对HBV有免疫力,见于乙肝康复及接种乙肝疫苗者;HBsAg转阴且抗-HBs转阳,称为HBsAg血清学转换;HBeAg转阴且抗-HBe转阳,称为HBeAg血清学转换;抗-HBC IgM阳性提示HBV复制,多见于乙肝急性期,但亦可见于慢性乙肝活动期:抗-HBc总抗体主要是抗-HBc IgG,只要感染过HBV,无论病毒是否被清除,此抗体多为阳性。慢性乙肝的治疗慢性乙肝治疗主要包括抗病毒、免疫调节、抗炎和抗氧化、抗纤维化和对症治疗,其中抗病毒治疗是关键,只要有适应证且条件允许,就应进行规范的抗病毒治疗。目前被批准治疗慢性乙肝药物的长期疗效均不确定,因此,在决定抗病毒治疗前,对患者的年龄、肝病的严重程度、持久应答的概率、发生耐药的可能性、毒副作用及并发症的发生均需认真考虑。干扰素、胸腺素-α、拉米夫定(LAM)、阿德福韦酯( ADV)、恩替卡韦(ETV)、替比夫定(LdT)、替诺福韦酯(TDF)均可用于无肝功能失代偿患者的初始治疗,以干扰素为基础的治疗通常应用于年轻患者。使用核苷(酸)类似物(NAs)治疗时,应优先选用ETV或TDF等抗病毒能力强、耐药基因屏障高的药物单药治疗。干扰素治疗(1)普通IFN a:3-5 MU,每周3次或隔日1次,皮下注射,一般疗程为6-12个月。如有应答,为提高疗效亦可延长疗程。可根据患者的应答和耐受情况适当调整剂量及疗程;如治疗6个月仍无应答,可根据RGT( response guided therapy)策略改用或联合其他抗病毒药物。(2)聚乙二醇干扰素(Peg IFN α- 2a和Peg IFN α-2h):Peg IFN α -2a 180 ug(如用Peg IFN d- 2h,1.0-1.5ug/kg体重),每周1次,皮下注射,疗程1年。剂量及疗程可根据患者的应答及耐受性等因素进行调整,延长疗程可减少停药后复发的可能。核苷(酸)类似物(NAs)治疗目前已应用于临床的抗HBV的NAs有5种,我国已上市4种,分别为:拉米夫定( LAM):100 mg,每日1次口服。阿德福韦酯(ADV):10 mg,每日1次口服。恩替卡韦(ETV):0.5 mg,每日1次口服。替比夫定(LdT):600 mg,每日1次口服。(1)对既往未接受过NAs治疗的患者,应选择抗病毒力强、耐药基因屏障高的口服抗病毒药物。亚太、欧洲和美国肝病学会的慢性乙肝诊疗共识或指南均推荐,NAs初治患者应选择强效、高耐药基因屏障的抗病毒药物,即ETV和TDF作为优选单药治疗。我国指南也建议:“如条件允许,初始治疗时宜选用抗病毒作用强和耐药发生率低的药物。”初始选择高耐药基因屏障药物,不仅能降低耐药的发生率,减少耐药相关的并发症,同时毋需在治疗前进行基因型耐药检测,减少治疗监测的次数,并降低挽救治疗的需求和节省相关医疗成本。我国目前上市的高效、低耐药药物为ETV,其用法为:0.5 mg,每日1次,空腹时口服。在达到HBV DNA低于检测下限、ALT复常,HBeAg阳性患者需达到HBeAg血清学转换后,再巩固至少1年(HBeAg阴性患者需巩固至少1.5年),经过至少2次复查(HBeAg阴性患者需经过至少3次复查),每次间隔6个月,如仍保持不变且总疗程至少已达2年者(HBeAg阴性患者总疗程至少需2.5年),可考虑停药,但停药后复发率仍较高,延长疗程可减少复发。也可应用替诺福韦酯(TDF),300 mg,每日1次口服,治疗监测同ETV,但需要监测肾功能及血磷等电解质指标。(2)对既往或正在接受LAM、ADV和LdT治疗的患者,应根据治疗中应答情况进行个体化治疗。NAs治疗过程中早期病毒学指标可预测远期疗效,特别是24周HBV DNA的水平可以预测治疗2-4年的疗效。因此,国内外专家提出有关NAs治疗的“路线图概念”,根据治疗24周HBV DNA水平优化治疗方案,以提高远期疗效,减少耐药的发生。我国专家的前瞻性随机对照试验(EFFORT研究,NIH注册号:NCT00962533)在国际上首次验证了“路线图概念”,该研究结果显示:经过76周抗病毒治疗后,优化治疗组的疗效显著优于标准治疗组(病毒学应答率:74.0% vs.61. 1%,P=0.001:耐药发生率:1.4% vs.11.4% ,P<0.001)。“路线图概念”的主要优点是为接受低耐药屏障药物治疗的患者的监测和管理提供了综合指导,但其临床长期治疗的耐药发生率仍高于一线使用抗病毒药物etv和tdf。< p="">(3)考虑到目前LAM、ADV和LdT抗乙肝病毒单药治疗的总体疗效不佳,有专家认为应借鉴艾滋病及丙肝联合抗病毒治疗的成功经验,对于慢性乙肝患者采用初始联合治疗的方案,以减少耐药性产生和提高抗病毒治疗疗效。然而,目前对于初始联合治疗是否优于单药治疗仍无确切的高级循证医学证据证实,且与单药治疗相比,目前的研究显示,联合治疗在增加疗效或改善临床预后方面并未表现出期望的优势。尤其是考虑到近年来高效低耐药药物的相继上市,使用ETV和TDF单药治疗即可达到持续抑制病毒复制、耐药发生率低的目的。目前,初始联合治疗在欧美主要治疗指南中并不被推荐作为一线治疗方案,在中国也存在较多的学术争论。(4)耐药患者的处理:见相应主要指南。三、乙型肝炎相关肝硬化乙肝相关性肝硬化的病因比较明确,主要由HBV感染所致。肝硬化形态学诊断和评估(1)影像学:如B超、CT、MRI,可发现肝脏表面轮廓不规则、肝裂增宽、各叶比例失调、肝实质回声不均匀、肝内结节状等肝硬化特征性改变。此外,还可发现腹水、食管胃底静脉曲张、门静脉增宽、脾大等肝外表现。然而,其对早期肝硬化不够敏感,且对纤维化的诊断难以定量。(2)瞬时弹性成像检测:肝脏弹性测定是最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技术,其利用超声技术、通过肝脏组织对低频超声震动波反射而来的弹性数值来评估肝脏的硬度,弹性数值越大,表示肝组织质地越硬,纤维化程度越严重。与肝组织活检相比,其优点是覆盖面积大,降低了取样误差,然而对早期肝纤维化的诊断准确性有待进一步评估,且易受ALT、肝脏炎症、肥胖、腹水、肋间隙狭窄等影响。此外,肝脏弹性测定对于肝硬化时门静脉高压和大的食管静脉曲张也有诊断价值。(3)组织病理学:经皮肝穿刺活检术是临床最常用的肝组织活检技术。肝组织活检被认为是诊断肝硬化的金标准,能对肝脏炎症、纤维化程度进行半定量分析,且有助于不明原因肝硬化确定病因。肝组织活检的缺点是可能导致取样误差。研究显示,肝组织活检标本长度为15 mm或25 mm时,组织学分级的准确性为65%和75%。然而对于原因不明、肝功能代偿期及肝纤维化程度尚未明确的患者,肝组织活检是必要的。对于已经出现明显肝硬化表现,如腹水、影像学提示肝脏缩小且呈结节状改变时,肝组织活检并不必需。行肝穿刺活检术的患者需警惕并发症的发生,其主要为疼痛和低血压,一般发生于穿刺后24 h内。严重出血的病死率为1/10 000至1/12 000,在肝硬化者中可能陛更高。对于凝血功能障碍或血小板计数< 70×l09/L时,如要行肝穿刺活检,最好补充血液制品。另外,行肝穿刺前1周应停用阿司匹林或其他抗血小板凝集药物。肝硬化肝功能评估对肝功能评估目前最常用且重要的方法是Child-Pugh分级和终末期肝病模型。CP A、B、C级的生存预期分别为15-20年、4-14年、1-3年,其1年生存率分别为100%、80%、45%。随着CP分级的加重,其围手术期病死率明显增高,分别为10%、30%、80%。(2)终末期肝病模型(MELD)评分:用于预测终末期肝病患者在等待肝移植过程中的3个月病死率,现已被UNOS用作肝脏分配的量化指标。MELD评分=9.57×log(肌酐,mVdl)+3. 78×log(胆红素,mg/dl)+11.2×log(INR)+6.43。MELD积分范围从6(较轻)到40(极差)范围对应于90%至7%的3个月生存率。MELD指数大于12,就应被列入肝移植名单;MELD积分越高,手术紧迫性愈高,愈应提前。代偿期肝硬化的治疗代偿期乙肝相关性肝硬化的治疗目标是:最大限度地长期抑制HBV,延缓或降低肝功能失代偿和HCC的发生,从而改善生活质量和延长存活时间。抗病毒治疗是关键,只要有适应证且条件允许,就应进行规范的抗病毒治疗。持久及充分抑制HBV DNA可使患者病情稳定,预防进展为失代偿肝病,部分患者可出现肝纤维化消退甚至肝硬化逆转。抗病毒治疗药物包括干扰素( IFN)和核苷(酸)类似物( NAs)。IFNs同时具有免疫调节和抗病毒效应。IFN治疗代偿期肝硬化患者能增加HBeAg血清转换和HBsAg清除,降低发生失代偿或HCC风险。因IFN有导致肝功能失代偿等并发症的可能,使用时应十分慎重。如认为有必要,宜从小剂量开始,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逐渐增加到预定的治疗剂量。PegIFN比普通干扰素在持续病毒应答方面有着更好的效果。在无任何类型的肝功能失代偿史、无食管胃底静脉曲张,且预期有利于应答并排除禁忌证的代偿期肝硬化患者中可以谨慎使用,但需严密监测,防止发生急性重型肝炎。在NAs中,优先选择恩替卡韦(ETV)或替诺福韦酯( TDF)单药治疗,这是由于其疗效好、耐药风险低。临床研究表明,持久及充分抑制HBV DNA可使患者病情稳定,降低肝功能失代偿的发生风险。然而,即使在长期有效的NAs治疗下,患者发生HCC的风险仍然存在,仍必须长期监测HCC。肝硬化患者通常应终身持续口服NAs抗病毒治疗。在至少12个月的巩固治疗之后,患者如达到明确的HBsAg消失和抗HBs血清学转换,亦可停止治疗。当存在肝脏生化学指标异常时,可使用甘草酸制剂、水飞蓟素制剂、多不饱和卵磷脂制剂以及双环醇等保护肝细胞药物。对于ALT明显升高者或肝组织学明显炎症坏死者,在抗病毒治疗的基础上可适当选用抗炎保肝药物。不宜同时应用多种抗炎保肝药物,以免加重肝脏负担及因药物间相互作用而引起不良反应。多个抗肝纤维化中药方剂在实验和临床研究中显示出一定疗效,但需要进一步进行大样本、随机、双盲临床试验,并重视肝组织学检查结果,以进一步验证其疗效。失代偿期肝硬化的治疗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一般属Child-PughB或C级,患者已发生食管胃底曲张静脉破裂出血、肝性脑病、腹水等严重并发症。因此,乙肝相关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在进行一般治疗、抗病毒治疗的基础上,还需要重点预防及纠正肝硬化的相关并发症,以期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延长生存时间。一般治疗:失代偿期肝硬化尤其是出现并发症的患者应卧床休息。有食管胃底静脉曲张者,应避免进食坚硬、粗糙的食物。有腹水者,应限制钠盐摄入。存在高容量性低钠血症的患者,应限制水的摄入。抗病毒治疗:对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只要血清HBV DNA检测为阳性,即应尽早给予口服NAs终身抗病毒治疗,优先选择可快速抑制病毒且病毒耐药率低的药物如ETV或TDF。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一旦出现HBV耐药或因无指征随意停药后出现病毒学反弹/复发,如不及时发现并挽救治疗,极易出现短期内肝损害加重,甚至快速进展为肝功能衰竭而危及生命,这在临床上应引起高度重视。如选用拉米夫定( LAM)或替比夫定(LdT)等低耐药基因屏障NAs,应联合使用阿德福韦酯( ADV),以减少病毒耐药的发生,但即使采用联合治疗,其疗效亦不优于ETV或TDV初始单药治疗。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应禁用IFNo或PegIFNα。肝硬化并发症的治疗(1)食管胃底曲张静脉破裂出血食管胃底曲张静脉破裂出血是肝硬化的常见并发症之一,也是引起肝硬化患者死亡的最常见原因。约50%的肝硬化患者存在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因此,所有诊断为肝硬化的患者都应该进行胃镜筛查。内镜下食管静脉曲张程度可分为3度:轻度曲张指曲张静脉略高出于食管粘膜表面:中度曲张指静脉迂曲,但占据食管管腔不到1/3;重度曲张指曲张静脉占据食管管腔超过1/3。对未发生过食管胃底曲张静脉破裂出血的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若胃镜下未见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应每年复查1次胃镜。若胃镜下见到轻度静脉曲张,应给予口服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普萘洛尔或纳多洛尔)预防出血。若胃镜下见到中重度静脉曲张,可给予口服非选择性B受体阻滞剂(普萘洛尔或纳多洛尔)或行套扎治疗预防出血。肝硬化患者发生消化道出血时需进行紧急处理,应转入ICU病房,给予静脉补液或输血,维持血红蛋白在8g/dL左右。存在严重凝血障碍或血小板显著降低的患者可给予输注新鲜血浆和血小板。所有患者应预防性使用抗生素,可选用喹诺酮类抗菌药或第三代头孢菌素。预防性使用抗生素时间最长不超过7天。对可疑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的患者应立即给予药物治疗。常用药物包括生长抑素及其类似物奥曲肽、特利加压素。生长抑素和奥曲肽可通过收缩内脏血管降低门静脉压,从而控制出血,其优势在于安全性高,可连续使用5天甚至更长的时间。生长抑素用法为:首剂250ug静脉推注,继以250ug/h持续静脉输注。奥曲肽常规用法为首剂50ug静脉推注,继以50ug/h持续静脉输注。特利加压素是血管加压素的人工合成类似物,可以显著降低所有内脏器官的血流,从而降低门静脉压。与血管加压素相比,其生物效应持续时间更长,不良反应更少。特利加压素起始剂量为2 mg每4h静脉推注, 出血控制后,可逐渐减量到1mg每4h静脉推注。对于确诊食管胃底曲张静脉破裂出血的患者,药物治疗应持续3-5天。可疑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的患者应尽早行急诊胃镜检查,以明确出血原因。若出血原因为食管曲张静脉破裂,应给予内镜下套扎治疗或注射硬化剂。对接受药物治疗和内镜下治疗后出血仍未停止或发生再次出血的患者,应考虑行经颈静脉肝内门体分流术(TIPS)。气囊压迫术可作为出血未控制患者的临时止血手段,为进一步的内镜治疗或TIPS治疗争取时间,压迫时间不宜超过24h。胃底曲张静脉破裂出血患者应优先采取内镜下注射组织粘合剂治疗,如无条件,也可尝试行内镜下套扎治疗。对接受药物治疗和内镜下治疗后出血仍未停止或发生再次出血的患者,亦应考虑行TIPS术。已发生食管胃底曲张静脉破裂出血的患者应采取措施预防再次出血。非选择性B受体阻滞剂联合内镜下套扎治疗是预防再次出血的最佳方法。非选择性B受体阻滞剂应逐步增加到可耐受的最大剂量。内镜下套扎治疗应每1-2周进行1次,直至曲张静脉消失。1-3个月后应复查胃镜,之后每6-12个月复查胃镜以监测静脉曲张复发。一部分患者经药物及内镜下治疗后仍再次发生出血,Child A级或B级的患者可考虑TIPS术,Child A级的患者还可考虑外科分流手术。(2)腹水和白发性细菌性腹膜炎腹水是肝硬化三大并发症中最常见的一个,也是导致肝硬化患者住院的首要原因。出现腹水的肝硬化患者1年病死率为15%,5年病死率为44%。有临床症状的腹水患者应进行诊断性腹腔穿刺术,采集的腹水标本应常规检测腹水细胞分类计数、腹水总蛋白以及腹水一血清白蛋白梯度(SAAG)。SAAG< 1.1g/dl的患者常不存在门静脉高压,限钠和利尿剂治疗无效。相反,SAAG≥1.1g/dl的患者一般存在门静脉高压,限钠和利尿剂治疗有效。若可疑腹水感染,应在开始抗生素治疗前用血培养瓶在床边采集腹水进行细菌培养。肝硬化腹水患者的一线治疗包括限制钠盐摄人和利尿剂治疗。腹水患者的钠盐摄人量应限制在88 mmol/d(2g/d),利尿治疗可单用口服螺内酯或口服螺内酯联合呋塞米。螺内酯起始剂量为60-100mg/d,呋塞米起始剂量为20-40mg/d。如果体重减轻或尿量增加的速度不足,可每3-5天按照100mg:40mg的比例增加利尿剂的剂量。口服螺内酯最大剂量为400mg/d,口服呋塞米最大剂量为160mg/d。利尿剂清晨顿服可提高患者的依从性。如出现未控制的或反复发作的肝性脑病、限液后血钠仍低于120 mmol/L、血肌酐>2mg/dl(177 umol/L),应停用利尿药。当血钠水平不低于120- 125 mmol/L时,液体摄入量并不需要限制。同时,肝硬化腹水患者应考虑肝移植治疗。张力性腹水患者应首先进行治疗性腹腔穿刺放液,继而开始限钠及利尿剂治疗。对利尿剂敏感的患者,应首选限钠及口服利尿剂治疗,避免反复行腹腔穿刺术。顽固性腹水指腹腔积液对限钠及大剂量利尿药(螺内酯400mg/d联合呋塞米160mg/d)治疗无反应或治疗性腹腔穿刺放液后迅速复发。这些患者可反复进行治疗性腹腔穿刺放液。大量腹腔放液时,可考虑每放出1L液体补充白蛋白6-8g。一次放液量少于4-5 L时,腹腔穿刺术后通常不需要补充白蛋白。顽固性腹水患者应积极考虑肝移植治疗。另外,TIPS术也是一个治疗选择。当腹水细菌培养阳性和腹水中性粒细胞计数≥250×l06/L,且不存在可外科治疗的腹腔内感染灶时,可诊断为白发性细菌性腹膜炎。一部分患者腹水中性粒细胞计数升高(≥250 x106/L),但细菌培养阴性,这种情况被称作培养阴性的中性粒细胞腹水。腹水患者只要腹水中性粒细胞计数≥250×106/L,就应该经验性使用抗生素,推荐静脉输注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优先选择的药物为头孢噻肟2g,每8h静脉输注。对于未接受过喹诺酮类药物治疗,未出现呕吐、休克、Ⅱ级以上的肝性脑病,以及血肌酐水平>3mg/dl(265umol/L)的患者,也可以考虑口服氧氟沙星(400mg,每日2次)。腹水中性粒细胞计数<250×l06/L的患者,如有发热、腹痛、腹部压痛阳性等提示腹腔感染的症状或体征,在等待腹水细菌培养期间也应该给予经验性使用抗生素,如头孢噻肟2g每8h静脉输注。出现过白发性细菌性腹膜炎的患者应长期每日口服诺氟沙星或甲氧苄啶/磺胺甲恶唑预防感染。(3)肝性脑病肝性脑病是肝功能衰竭和/或门体分流引起的复杂的神经精神综合征,主要表现为人格改变、行为异常、意识及认知功能障碍。肝性脑病治疗的第一步是要识别并纠正诱因,包括消化道出血,感染,高蛋白饮食,使用苯二氮卓类、抗抑郁药及麻醉药物,低钾血症,使用利尿剂,便秘,手术,急性肝炎及氮质血症等。过去常主张肝性脑病患者应限制蛋白质摄入,但目前的临床研究并未证实其有效性。植物性和奶制品蛋白优于动物蛋白。清洁肠道可迅速有效地清除肠道内的产氨物质。研究表明,20%乳果糖或乳糖醇1-3 L灌肠治疗肝性脑病有效。口服不吸收双糖是目前肝性脑病的主要治疗手段之一。口服乳果糖有导泻作用,同时可以降低肠道pH,从而减少氨的吸收。乳果糖常见副作用有腹痛、饱胀感、腹泻和电解质紊乱。口服乳糖醇与乳果糖效果类似,且不良反应更少。利福昔明是一种口服几乎不吸收的抗生素,目前的研究表明,其用于治疗急性及慢性肝性脑病与口服不吸收双糖效果类似,我国批准剂量为每次400 mg,每8h口服1次。新霉素、甲硝唑等其他抗生素治疗肝性脑病尚缺乏足够的研究证据。鸟氨酸门冬氨酸可提供生产尿素和合成谷氨酰胺的底物鸟氨酸和门冬氨酸,从而加快氨的排出。研究表明,其可以改善肝性脑病患者的症状。氟马西尼为苯二氮卓受体阻滞剂,可改善重度肝性脑病患者的临床症状及脑电图异常。利用分子吸附循环再循环系统进行体外白蛋白透析可以降低肝衰竭患者的血氨水平,改善肝性脑病症状,但其对肝性脑病患者的长期疗效尚待进一步研究。许多肝硬化患者虽然没有肝性脑病的症状及体征,但神经生理学测试可发现异常,这种情况被称为轻微肝性脑病。轻微肝性脑病患者驾车时的反应力常降低,应告知患者及家属。目前被证实可改善这些患者神经生理学测试结果的药物有乳果糖、肠道益生菌、门冬氨酸鸟氨酸以及口服支链氨基酸等。(4)肝肾综合征肝肾综合征是终末期肝病患者出现的功能性肾衰竭,其诊断标准包括:①肝硬化腹水:②血肌酐>1.5mg/dl(133umol/L);③停用利尿剂2天后血肌酐水平未下降至1.5mg/dl(133mmol/L)以下;④不存在休克;⑤近期无肾毒性药物使用史;⑥无肾实质性疾病的表现,如蛋白尿>500mg/d、血尿(每高倍镜视野>50个红细胞)、肾超声改变等。肝肾综合征患者应停用所有肾毒性药物,包括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非甾体类抗炎药以及保钾类利尿剂等。对于存在感染的患者应使用抗生素控制感染。静脉输注白蛋白可增加患者的有效循环血量,第一天用量为1g/kg,最多不超过100g,之后每天静脉输注20-60g,将中心静脉压维持在10-15 cmH2O。在输注白蛋白的基础上,应用缩血管药物可纠正内脏血管扩张状态。目前常采用的治疗方案有两种:一是特利加压素,用法为1 mg每4h1次静脉注射,如果治疗3天后血肌酐水平下降程度不到25%,可逐渐加量至2mg每4hl次静脉注射;二是米多君联合奥曲肽,米多君起始剂量为2.5-5mg每日3次口服,调整剂量使平均动脉压升高至少15mmHg,最大剂量为15mg/d。奥曲肽起始量为100ug每日3次皮下注射或者起始25ug静脉注射,之后25ug/h持续静脉输注。所有肝肾综合征患者都应考虑肝移植治疗。血液透析或连续性静脉一静脉血液滤过治疗可以用来纠正严重的氮质血症,稳定内环境,但如不能行肝移植治疗,患者死亡率仍极高。一些研究发现,TIPS术可降低患者血肌酐水平、增加钠排出量和改善血管激素的反应性,但同时可引起肝功能恶化。(5)肝肺综合征肝肺综合征指在校正年龄因素后,存在肝功能不全或门静脉高压的患者呼吸室内空气时肺泡一动脉血氧浓度增加(>15-20 mmHg),伴或不伴有低氧血症(<70 mmHg)。肝肺综合征缺乏有效的内科治疗药物,TIPS术的治疗效果尚不明确。肝移植是目前唯一证实对肝肺综合征有确切疗效的治疗手段,术后超过85%的患者换气功能恢复正常或明显改善。特殊人群的治疗(1)乙肝相关性肝衰竭患者的治疗在中国,HBV感染是引起肝衰竭的主要原因。HBV相关肝衰竭可进一步分为急性肝衰竭、亚急性肝衰竭、慢加急性肝衰竭和慢性肝衰竭。原则上强调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并及时进行病情评估和重症监护治疗。有条件者可根据适应症进行人工肝支持治疗,视病情进展情况进行肝移植前准备。核苷(酸)类似物( NAs)可安全应用于HBV相关肝衰竭患者的治疗,并可改善患者的预后,延长肝衰竭的生存期并有可能避免肝移植。NAs用于HBV相关的急性、亚急性肝衰竭患者可改善其生存率,降低肝衰竭相关并发症的发生率,对HBsAg阳性或HBVDNA阳性的急性、亚急性肝衰竭患者应考虑尽早应用NAs抗病毒治疗。慢加急性、慢性肝衰竭患者应用NAs进行抗病毒治疗亦可改善病情,提高生存率并可降低肝移植后乙肝复发的风险。对于早、中期HBV相关慢加急性肝衰竭患者,如果HBV DNA阳性,即可考虑抗病毒治疗;晚期慢加急性肝衰竭患者、慢性肝衰竭患者往往需要进行肝移植,只要HBsAg或HBV DNA阳性,就应进行抗病毒治疗。对于各类肝衰竭患者均建议应用恩替卡韦(ETV)、替诺福韦酯(TDF)、拉米夫定(LAM)或者替比夫定(LdT)等抑制病毒作用迅速的NAs,长期应用则应注意监测耐药的发生,建议优先选用高效、低耐药的抗病毒药物(如ETV与TDF)。若采用高耐药风险的药物(如LAM),则应密切监测HBV DNA,一旦发现应答不佳或病毒反弹,应及早联合一种无交叉耐药的抗病毒药物[如阿德福韦酯(ADV)。抗病毒过程中出现HBsAg及HBV DNA低于检测下限时,不能完全排除体内仍残存HBV,因此抗病毒治疗应持续至发生HBsAg血清学转换。NAs治疗过程中发生病毒变异可导致病情加重,应尽早联合应用无交叉耐药的NAs进行治疗。(2)乙肝相关性肝移植患者的治疗肝移植已经成为肝衰竭和早期HCC患者一种有效的治疗方案。然而,移植后HBV感染复发一直是影响移植后生存的重要问题。所有出现HBV相关终末期肝病或HCC等待肝移植的HBsAg阳性患者,在移植前均应接受NAs治疗,在移植前达到尽可能低的血清HBV DNA水平。NAs/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联合治疗可有效预防移植肝的再感染,可以将移植肝的感染风险降低至10%以下。我国指南建议拟接受肝移植手术的HBV相关肝病患者,最好于肝移植术前1-3个月开始服用NAs;术中无肝期给予HBIG;术后长期使用NAs和小剂量HBIG(第1周每日800 IU,以后每周800 IU至每月应用800 IU)。此外,对于复发风险较低的患者(肝移植术前HBV DNA阴性,移植后2年未复发),可考虑采用NAs单一长期治疗。尽管LAM安全性较好,移植前后都可被患者较好地耐受,但长期LAM单药治疗可能导致LAM耐药的出现,从而引起移植后晚期HBV复发,故对疗效不佳的患者应早期采用联合另外一种无交叉耐药性的NAs治疗。近来,已有研究表明,ETV和TDF单药治疗可以安全有效地预防HBV复发。因此,可采用ETV或者LAM加ADV联合治疗作为预防HBV再感染的长期用药选择。未感染过HBV的患者若接受抗-HBc阳性供体的肝脏,有极大的风险感染HBV,因此也应当接受长期NAs治疗或HBIG预防性治疗。(3)接受免疫抑制剂或细胞毒性药物治疗的患者20%-50%的HBV携带者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或细胞毒性药物时,会出现HBV复制的再活动,表现为血清HBV DNA和ALT水平升高。其中部分患者可出现黄疸,重者可出现肝功能失代偿甚至死亡。如果治疗方案中包括有糖皮质激素或利妥昔单抗,更易引起HBV再活动。此外,在HBsAg阳性接受动脉内灌注化疗的肝癌患者和接受其他免疫抑制剂(如英夫利昔单抗等抗肿瘤坏死因子药物)的类风湿性关节炎或炎症性肠病患者中也有HBV再活动的报道。NAs预防性治疗能降低HBV再激活的发生率、肝脏炎性坏死的程度及因HBV再活动所导致的病死率。对HBV感染高危患者,在开始化疗或免疫抑制治疗前应当监测HBsAg和抗-HBc。建议HBV病毒学标志物阴性的患者接种乙肝疫苗。对于HBV携带者(不论其基线血清HBVDNA水平如何),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或细胞毒性药物治疗前2-4周,均应进行NAs预防性治疗。在免疫抑制剂和细胞毒性药物治疗停止后,应根据患者基线HBV DNA载量及免疫抑制剂和细胞毒性药物预期疗程选择药物和疗程:对基线HBV DNA<2000>2000 IU/ml)的患者,应当持续治疗直至达到和免疫功能正常的慢性乙肝患者同样的治疗终点。对于预期疗程较短(≤12个月)、基线HBV DNA低于检测下限的患者,可以选用抑制HBV DNA作用迅速的药物,如ETV、LAM或LdT。如果预期疗程较长(>12个月),首选耐药发生率较低的药物,如ETV或TDF。HBsAg阴性、抗- HBc阳性的患者也存在发生HBV再活动的风险,目前对是否需要对这类人群进行预防性治疗尚无统一意见。考虑到接受利妥昔单抗和/或激素联合治疗的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的患者,如果乙肝标志物检测为HBsAg阴性、抗一HBs阴性、抗- HBc阳性,仍有发生HBV复制再活动的高风险,建议均需接受NAs治疗。预防性NAs治疗也推荐用于接受骨髓或干细胞移植的抗- HBc阳性患者中。所有HBsAg阴性、抗- HBc阳性患者在治疗期间,均应密切监测HBV病毒学标志物以及HBV DNA载量。(4)合并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患者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是慢性乙肝常合并的自身免疫功能异常。HBV感染本身与甲状腺功能异常无明确相关性。合并白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的慢性乙肝患者需要抗病毒治疗时,NAs治疗一般不影响甲状腺疾病的进程。若使用IFN -α作为慢性乙肝抗病毒治疗的药物,则需考虑其免疫调节活性和直接甲状腺毒性作用,部分患者原有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可出现恶化或出现新的甲状腺疾病。在慢性乙肝患者接受IFN -α抗病毒治疗的前瞻性研究中,治疗前3.6%-3.9%的患者表现为临床和/或生物化学甲状腺功能异常,10.2%-12.3%的患者甲状腺自身抗体(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TgAb)阳性而甲状腺功能正常。在抗病毒治疗期间可出现无症状的原有甲状腺自身抗体滴度增加。治疗前白身抗体为阴性而治疗期间新出现甲状腺白身抗体水平升高的患者不足10%。治疗期间只有少数患者(2%-4.2%)由甲状腺功能正常发展为甲状腺功能异常。治疗前高滴度的甲状腺自身抗体(IPOAb滴度>18 IU/ml)与治疗期间新出现甲状腺功能异常有相关性。IFN -α治疗结束后,甲状腺功能异常多数是可逆转的。因此,未经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异常患者不应使用IFN -α进行抗病毒治疗,若必须进行抗病毒治疗,则首选NAs。既往甲状腺功能异常或治疗前甲状腺自身抗体滴度高(TPOAb滴度>18 IU/ml)的患者,在应用IFN -α抗病毒治疗期间应监测甲状腺功能,治疗期间出现甲状腺功能异常的患者必要时应停止IFN -α治疗,换为NAs进行治疗。(5)合并肾脏疾病的患者慢性乙肝合并肾脏疾病患者须考虑两种情况:一为HBV相关肾损害,主要为HBV相关肾小球肾炎(HBV - AG);二为合并其他肾病,如高血压或糖尿病肾病,主要为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抗病毒治疗是治疗HBV-AG的关键。多项临床研究报道,LAM治疗HBV-AG,随着HBV DNA抑制、HBeAg清除,患者肾脏疾病亦可明显缓解。一些临床试验已经表明,NAs可在部分患者导致血肌酐水平升高,因此,应慎重选择ADV或TDF用于HBV-AG患者治疗。LdT与ETV亦可用于HBV-AG患者的治疗。NAs治疗HBV-AG患者的指征为:确诊的HBV-AG患者、HBV DNA可检出患者均应考虑NAs抗病毒治疗。普通IFN或PegIFN用于治疗HBV-AG的确切证据较少。我国终末期肾病患者中HBV感染者比例较高。建议对肾病患者进行HBV筛查。尽管这类患者可能对乙肝疫苗应答不良,但HBV病毒学标志物阴性患者仍应当接受疫苗接种。慢性乙肝伴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以接受NAs或IFN治疗。所有的药物,特别是NAs,需要根据患者肾功能情况调整剂量并谨慎用药。避免使用有肾潜在毒性的药物。抗病毒治疗期间应当监测患者的肾功能,如果患者突发肾功能恶化,则有必要改变治疗或进一步调整药物剂量。同时还需积极控制患者的高血压和糖尿病。IFN有导致排异的风险,因此禁用于肾移植受者。每例接受免疫抑制剂的HBsAg阳性肾移植受者需要接受一种NAs的抗HBV治疗。抗病毒预防性治疗的必要性还需要不断且频繁地在所有HBV阳性肾移植受者中进行评估。值得引起重视的是,考虑到ADV的潜在肾毒性,在肾功能不全和肾移植患者中尤其应该慎重选用LAM或LdT等低耐药基因屏障的NAs进行抗病毒治疗,一旦发生病毒学应答不良甚至耐药,可能无法常规加用ADV作为挽救治疗措施。(6)妊娠患者的治疗HBV母婴传播是我国HBV感染的主要传播途径,妊娠患者抗病毒治疗显得尤为重要。育龄期妇女在开始抗HBV治疗前,有生育要求的患者应被充分告知抗病毒药物的妊娠安全性。IFN禁用于妊娠患者。FDA将LdT和TDF列为妊娠B级药物(动物实验无致畸风险,但人类不确定),将LAM、ADV和ETV列为妊娠C级药物(动物实验有致畸风险,但人类不确定)。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妊娠登记处的大量数据表明,应用TDF加/或LAM或恩曲他滨治疗HIV阳性的妊娠患者具有安全性。这些药物中应当优先选择TDF,因为它具有高的耐药基因屏障,并有充分的数据表明,它对HBV阳性的妊娠患者具有安全性。由于妊娠的特殊性,需要根据不同的妊娠状态进行相应的治疗。处于孕期的慢性乙肝患者进行抗病毒治疗需要考虑抗病毒药物的妊娠安全性,有生育要求的患者应尽量在孕前进行有效的抗病毒治疗,以期在孕前6个月完成抗病毒治疗。对计划近期怀孕、无进展性肝纤维化的育龄期妇女,可在分娩后再进行抗病毒治疗。对计划近期怀孕、肝脏病变较重的患者,在经充分协商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可考虑应用抗病毒治疗。由于IFN的疗程有限,可以考虑接受干扰素治疗。但需要注意的是,IFN治疗期间必须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如果IFN治疗失败,则开始NAs治疗并且在妊娠期间继续维持抗病毒治疗。对妊娠患者而言,TDF和LdT是较为理想的治疗选择。在抗病毒治疗期间意外妊娠的患者,需要对其重新评估治疗适应证。妊娠期间首次诊断为慢性乙肝的妊娠患者治疗适应证不变。发生进行性肝纤维化或肝硬化患者必须继续治疗,然后需要重新考虑治疗药物。IFN存在妊娠毒性,采用IFN抗病毒治疗期间意外妊娠的患者需终止妊娠。采用NAs抗病毒治疗期间意外妊娠的患者,在充分告知风险、权衡利弊、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况下,可继续治疗,但需将妊娠C级NAs,如ADV和ETV,换成B级NAs类药物。妊娠B级NAs中,由于TDF能有效抗病毒并有高耐药基因屏障,同时有充分数据表明其对妊娠患者的安全性,因此首选TDF治疗。HBV的母婴传播常发生在分娩时,妊娠患者血清HBV DNA载量是母婴传播的关键因素之一,有效的抗病毒治疗可显著降低HBV母婴传播的发生率。一般情况下,采用乙肝免疫球蛋白( HBIG)被动免疫和HBV疫苗主动免疫来预防HBV的母婴传播。然而,使用该方案的高病毒血症(血清HBV DNA> 107 IU/ml)的母亲的胎儿仍有可能发生HBV感染。在这些母婴传播阻断失败患儿中,约90%患儿的母亲为HBeAg阳性患者,这些母亲即使接受了HBIG和乙肝疫苗的预防性接种,仍有发生HBV垂直传播的风险。HBV DNA载量高的妊娠患者可接受NAs治疗以降低病毒载量,从而增加HBIG和乙肝疫苗的预防效果。如果妊娠患者未接受任何抗HBV治疗,或是在妊娠期间中断抗HBV治疗,或是因任何原因而早产,由于存在发生肝炎突发的风险,尤其是在分娩后,必须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NAs治疗在哺乳期的安全性还不明确。乳汁中可测得HBsAg,然而HBsAg阳性的母亲并未被禁止进行母乳喂养。已有研究报道了TDF在乳汁中的浓度,但由于口服用药的生物利用度十分有限,因此婴儿实际上所暴露的药物浓度非常低。对于应用IFN抗病毒治疗的男性患者,应在停药后6个月方可考虑其妻子妊娠。对于应用NAs抗病毒治疗的男性患者,目前尚无证据表明NAs治疗对精子以及胎儿有不良影响,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前提下考虑生育。(7)合并HCV或HIV感染者的治疗慢性乙肝患者可合并HCV感染。HBV/HCV合并感染会加速肝病进展,增加患者肝硬化和肝癌的发生率。对此类患者应先确定是哪种病毒占优势,然后决定如何治疗。HBV和HCV可互不干扰地在同一个肝细胞内复制。HCV感染对HBV感染呈抑制作用,大多数患者的HBV DNA水平较低。有研究表明,HCV的持续病毒学应答率在合并感染患者中与HCV单感染患者中具有可比性。在HCV治疗过程中或当HCV清除后,由于HCV对HBV感染的抑制作用解除,患者有发生HBV再活动的风险。因此,必须在治疗过程中监测HBVDNA水平。一旦发生HBV再激活,必须接受NAs治疗。我国慢性乙肝特殊患者抗病毒治疗专家共识提出了HBV/HCV合并感染患者抗病毒治疗参考方案(表1)。对合并感染患者的治疗,要综合患者HBV DNA载量、HCV RNA载量以及ALT情况而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案。约6%-13% HIV感染者可合并HBV感染。HIV合并感染可增加HBV感染HBV DNA载量,降低白发性HBeAg血清学转换率,加重肝脏病变并升高患者肝脏疾病相关病死率。合并感染患者抗HBV的治疗适应证与HIV阴性患者相同,取决于患者HBV DNA水平、血清ALT水平和组织学改变,并需要结合患者高效抗逆转录病毒疗法( HAART)治疗情况。对于符合慢性乙肝治疗标准的患者应当实施治疗。对于一过性或轻微ALT升高[(1-2)×UNL]的患者应当考虑肝组织活检。对于未进行HAART治疗或近期不需要HAART治疗的患者,应当选用无抗HIV活性药物的治疗方案进行抗HBV治疗,例如PegIFN-α或ADV。由于LAM、TDF和ETV单药治疗有诱导HIV耐药的风险,此类患者不建议采用LAM、TDF和ETV治疗。对于需要同时进行抗HBV和HIV治疗的患者,应当选择对两种病毒皆有抑制作用的治疗方案:首选LAM加TDF,或恩曲他滨加TDF。对于已经接受了有效的HAART治疗的患者,如果治疗方案中无抗HBV活性的药物,可选择PegIFN-α或ADV治疗。对于出现LAM耐药的患者,应当加用TDF治疗。当需要改变HAART治疗方案时,在无其他有效药物可替代的情况下不应停止现有的有效抗HBV药物,除非患者已实现了HBeAg血清学转换并完成了足够的巩固治疗时间。本文节选自临床肝胆病杂志第30卷第3期。编委名单(按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列):蔡兆斌 陈安民 陈成伟 陈士俊 陈永平 成军 戴炜 丁世斌 窦晓光 杜智 樊嘉 范学工 高月求 高志良 郭启勇 韩涛 韩英 侯金林 胡耀仁 黄祖瑚 贾继东 李宁 李成忠 李用国 林明华 刘景丰 陆伟 陆伦根 马昕 毛青 茅益民 缪晓辉 倪武 宁琴 牛俊奇 任红 尚佳 邵建国 沈锡中 孙虹 孙万里 唐红 唐小平 王贵强 王介非 王兴鹏 魏来 翁心华 谢青 许敏 熊利泽 杨永峰 尹炽标 尤红 袁克俭 曾义岚 张建良 张文宏 张永利 张跃新 钟海忠 周伯平 庄辉。
孙明瑜 2018-07-14阅读量1.6万
病请描述: 6.肺复张:可复张性高的ARDS患者可积极采用肺复张手法,以复张塌陷肺泡和改善肺内分流及低氧血症。临床常用的方法包括控制性肺膨胀、PEEP递增法和压力控制法。不同的肺复张方法对血流动力学的影响不同,以控制性肺膨胀较为明显。虽然随机对照临床研究并未显示肺复张对预后的影响,但Meta分析显示肺复张可能降低ARDS病死率。肺复张的不良反应包括人机不同步、低血压、低SpO2和气胸,在临床实施过程中需要密切监测。 7.滴定最佳PEEP:肺复张后使用恰当的PEEP避免去复张是ARDS肺保护性通气策略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持氧合的重要手段。由于ARDS肺部病变的不均一性,PEEP的选择需要临床医生在维持肺泡开放及避免过的膨胀的效应间进行权衡。临床常用的设置PEEP的方法包括ARDSnet的PEEP/FiO2表法、最大肺顺应性法、最大氧合法、肺牵张指数法、食道压法、跨肺压法、Express法和超声监测法等,临床应用各有利弊。根据ARDSnet的PEEP/FiO2表法简单,但是欠个体化。最大肺顺应性法通过PEEP递减法滴定选择最大顺应性所在PEEP,临床操作较复杂。最大氧合法需要频繁抽取血气,临床应用受限。肺牵张指数法可根据容控恒流下压力时间曲线进行初步判断,患者压力上升曲线呈现出线性的PEEP为最佳,但是准确监测需要特殊工具或软件。食道压法、跨肺压法需要留置食道压监测导管和设备,临床应用受到一定的限制。目前研究显示,根据氧合法进行PEEP的床边滴定与肺可复张性相关性最佳,以SpO2代替氧合是临床简便易行的PEEP滴定措施,将SpO2维持在88%~92%与将SpO2维持在95%以上相比对机械通气的患者安全的,不增加器官功能衰竭发生率,对患者预后也没有显著影响。 8.重度ARDS早期不应保留自主呼吸:早期重度ARDS,由于牵张反射引起过强的自主呼吸可能导致跨肺压过大,增加应力并导致肺损伤。重度ARDS早期充分镇静并应用神经肌肉阻滞剂抑制自主呼吸,可能避免自主呼吸努力过强导致的肺损伤,可能是通过改善重症ARDS患者人机同步性,降低跨肺压,减轻VILI,改善患者预后;对于轻、中度ARDS患者而言,适当保留自主呼吸可通过膈肌活动增加改善重力依赖区肺泡通气,从而改善通气血流比例,改善氧合。因此应根据ARDS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需要保留自主呼吸,在发挥自主呼吸有利效应的同时避免加重肺损伤。 9.俯卧位通气:俯卧位通气是重症ARDS肺保护及肺复张的重要手段,是经典肺复张手法的延伸和补充,也可明显改善肺部的分泌物引流。俯卧位通过体位改变改善肺组织压力梯度,明显减少背侧肺泡的过度膨胀和肺泡反复塌陷-复张、改善局部肺顺应性和肺均一性、改善氧合,并可能减少肺复张的压力和PEEP水平,降低应力和应变,避免或减轻呼吸机相关肺损伤。俯卧位持续时间长短与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及导致ARDS的原因有关,重症及肺内原因的ARDS需要俯卧位时间长。Guerin多中心随机对照临床研究具有里程碑意义,对于严重低氧血症(PaO2/FiO2<150mmHg,FiO2≥0.6,PEEP≥5cmH2O)的ARDS患者,早期长时间俯卧位治疗显著降低病死率。俯卧位通气需要有经验的团队实施,以期减少并发症,改善预后。 10.体外膜肺氧合(extracorporealmembraneoxygenation,ECMO)成为重症ARDS患者有效治疗措施:ECMO已成为ARDS规范化治疗中重要的治疗手段。在保护性通气基础上,充分肺复张等措施仍然无效的重症ARDS患者,若病因可逆应尽早考虑ECMO,病因可逆的早期重症ARDS患者通过ECMO治疗可改善预后。H1N1导致的重症ARDS治疗中ECMO作用的Meta分析显示,8个研究共266例患者中,94%为VV-ECMO,ECMO治疗中位时间为10d,随机效应模型评估总院内病死率为28%。高水平机械通气小于7d的可逆性重度ARDS尽早在有ECMO经验的中心进行EMCO治疗可显著改善患者预后。
王智刚 2017-02-23阅读量9087
病请描述: Meige综合征是一种局灶性肌张力障碍疾病,由法国神经病学家Henri Meige于1910年首次报道,目前认为该综合征表现为双侧眼睑痉挛伴有口周、下颌以并可伴有颈部肌肉的不自主运动,偶也可累及颈部、上肢和躯干[1][2]。临床上治疗该病多以口服用药、局部封闭、针灸理疗为主,但疗效不甚理想。我科主要采用A型肉毒毒素注射治疗,A型肉毒毒素(Botulinum Toxin,BTX A)是一种嗜神经外毒素,局部注射后迅速作用于外周神经末梢神经肌肉接头处突触前膜,使钙通道介导的乙酰胆碱释放量减少,从而使肌肉松驰、麻痹,缓解眼睑及面肌痉挛,目前较多文献报道A型肉毒毒素针局部注射面肌痉挛取得显著疗效且安全性较高[3-5].本院自2014年以来,应用A型肉毒毒素治疗Meige综合征患者26例,获得满意疗效,现报道如下: 1、1研究对象 本文收录了自2014年7月以来第九人民医院神经内科收治的面肌痉挛患者共26例,男 6例,女20例,年龄18~69岁(62.50±7.65岁),病程1个月~4年,其中8例未经治疗,7例曾注射A型肉毒素治疗,余11例均为药物、针灸治疗未能控制者。入组患者治疗前常规行头颅MRI(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核磁共振成像)和面神经MRTA(Magnetic resonance tomography cerebral vascular imaging,磁共振体层成像脑血管显影术)检查以明确面神经与周围血管关系,排除颅内肿瘤等恶性疾病,且排除癫痫、癔症、舞蹈病及手足徐动症所伴发的面部抽动、运动神经元病导致的面肌痉挛等。排除药物过敏史。所有患者知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2治疗及随访 BTX A(衡力,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研制的冻干结晶毒素,100 U/支)[(97)卫药准字(兰) S201号]用0.9%氯化钠溶液4 ml稀释成25 U/ml,现配现用。用4号半针头多点注射。眼睑痉挛选择上下眼睑内中、外1/3距眼睑缘3~5 mm ,距外眦1cm的颞侧眼轮匝肌及眉间各注射1点,每点注射0.1 ml(含A型肉毒毒素2.5 U),眼睑处采用皮下注射,余部位采用肌肉注射,尽量注射在神经肌肉接头处,注射深度为0.1--0.5 cm,最多可深达肌层,不能只注射在皮下,也不能深达骨膜。Meige综合征患者伴有颈阔肌痉挛者可在痉挛部位选择1~2点注射,剂量2.5~5.0 U。注射点数为8~20点。注射前用酒精棉球清洁消毒,注射后用干棉球加压;注射结束后观察30 min,无特殊反应方可离院。要求患者于第1、4、12、24、36周后来院检查或者电话随访。 1、3分级及疗效评价标准 按Cohenr[6] 的痉挛强度分级评价面肌痉挛。0级:无痉挛;I级:外部刺激引起瞬目增多;Ⅱ级:轻度。眼睑轻微颤动,无功能障碍;Ill级:中度,痉挛明显,有轻微功能障碍;IV级:重度,严重痉挛和功能障碍,影响工作,如行走困难,不能阅读,开车等。本院收治患者中治疗前痉挛强度为0-I级 0例,Ⅱ级11例,Ⅲ级17例,Ⅳ级17例。疗效标准:症状完全消失,劳累及精神刺激面肌无抽搐为临床治愈;痉挛程度减轻Ⅱ级为显效,痉挛强度减轻I~Ⅱ级为有效,痉挛强度减轻小于I级为无效。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2.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计量资料数符合正态分布者用均数±标准差(x±s)表 示。 2结果 2、1疗效 注射3月后对患者面肌痉挛强度及疗效进行评价,26例患者中,痉挛强度为0-I级有6例,II级 6例,III级2例,IV级0例,失访12例。治疗后临床治愈11例(15.3%),显效15例(19.2%),有效8例(15.3%),总有效率49.8%。患者多在注射后2-7天起效,症状改善持续12~56周不等。经过19个月的随访,有4例患者复发,复发时间分别为注射后1月、5月、6月、7月及9月。其中2例重复注射仍有效。 2、2 不良反应 所有患者未出现全身肉毒毒素中毒反应,未见肌萎缩现象。共有5例患者出现不良反应,其中2例患者出现口角歪斜,鼻唇沟变浅,2例出现闭目不全,1例出现视物模糊,多于4-8周自行好转。 2、3 面神经MRTA 4例患者完成面神经MRTA检查,均显示面神经与周围血管走行邻近、关系密切,但未见血管卡压。 3讨论 Meige综合征又称Brueghel综合征,即睑痉挛-口下颌部肌张力障碍,临床上分为①服睑痉挛型;②眼睑痉挛型合并口.下颌肌张力障碍型;③口一下颌部肌张力障碍型。其中②为完全型,①和③为不完全型。常表现为不自主双眼紧闭、皱眉、口角牵缩、张口噘嘴、缩唇、伸舌、扭舌、龇牙、咬牙等古怪多变的动作。痉挛常由讲活、咀嚼触发,触摸下巴、压迫颏下部可减轻,睡眠时消失。肌痉挛少数病例可波及颈、喉,咽呼吸、腹与躯干肌,从而表现为发音障碍、呼吸困难、斜颈等症状,还可以引起患者社会和心理功能障碍,影响正常社交、工作和生活[7][8]。本病多发于成年人,而我科发现一例首发时间为18岁患者。本病病因尚未完全明确,研究认为可能是大脑基底节损害,导致神经递质平衡失调所致[9][10]。临床上治疗面肌痉挛常给予口服镇静剂、抗癫痫药物、神经阻滞、中医针灸治疗,疗效多不理想,目前国内外也有使用脑深部电刺激治疗本病取得良好成果的报道[11][12]。 A肉毒毒素是梭状芽孢杆菌属肉毒杆菌在厌氧环境中产生一种大分子蛋白的神经毒素,研究表明BTX-A通过对乙酰胆碱突触囊泡膜蛋白的裂解,阻断(抑制)神经肌肉接头乙酰胆碱的释放,从而引起肌肉松弛性麻痹,缓解肌肉痉挛[13]。近年来用于临床治疗面肌、眼睑痉挛及Meige综合征、痉挛性斜颈等肌张力障碍,避免了口服药物的低效和毒副作用和手术治疗的风险。由于该毒素一般不能透过血脑屏障,只选择作用于外周胆碱能神经末梢,故重复多次也未见严重中毒不良反应。 本研究通过对26例面肌痉挛患者注射BTXA,总有效率49.8%,疗效持续12~56周不等,本科有效率较既往文献报道偏低主要考虑为样本容量过小,以及失访率较高[14][15]。注射后出现的口角歪斜、鼻唇沟不对称、闭目不全、上睑下垂等表现是药物直接作用导致肌肉无力或药物弥散作用所致,难以完全避免,后续注射中通过调整剂量和注射部位可以减轻。 治疗时需注意了解患者的过敏和晕针史,并需备好抢救物品,注射后留院观察半小时;注射后要轻压2 rain,如患者有凝血异常,注射后延长局部按压时问,减少瘀斑及水肿发生;年老体弱患者,酌情减量,并根据局部肌肉丰满程度及面肌痉挛程度选择恰当的剂量;避免注射至骨膜或皮下。注射剂量应该个体化,对于痉挛严重、范围较大者,可考虑增加注射点,尽量不增加每点的注射剂量。 综上所述,BTX A局部注射治疗Meige综合征疗效值得肯定,是一种简便易行、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法,可作为Meige综合征的主要治疗方法。 4参考文献 [1]Tolosa E., Kulisevsky J., Fahn S. Meige syndrome: Primary and secondary forms. Adv. Neurol 1988;50:509–515. [2]Ledoux MS. Meige Syndrome: What’s in a name[J]. Parkinsonism Relate Disord 2009, 15;483. [3]Albanese A, Asmus F, Bhatia KP, et al. EFNS guidelines on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of primary dystonias. Eur J Neurol 2011;18(1):5–18. [4]Colosimo C, Suppa A, Fabbrini G, Bologna M, Berardelli A. Craniocervical dystonia: clinical and pathophysiological features. Eur J Neurol 2010 Jul;17(Suppl 1):15–21. [5]Simpson DM, Blitzer A, Brashear A, et al. Assessment: botulinum neurotoxin for the treatment of movement disorders (an evidence based review): report of the therapeutics and technology assessment subcommittee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Neurology. Neurology 2008;70(19):1699–1706. [6]Cohen D,Stem M B,et a1.Botulinum injection therapy for blepharospasm:a rewiew and report of 75 patients[J].Clin Neuropharmaeol,1986,9(3):415. [7]LP Rowland. Merrit's textbook of Neurology(9th). New York: 1995. 750 ~ 760. [8]Kowal L, Davies R, Kiely PM. Facial muscle spasms: an Australia study. Aust-N-Z-J-Ophthalmol, 1998, 26: 123. [9]John SE. Long-term results of idiopathic blepharospasm with botulinum toxin injections. Br J Ophthalmol, 1987, 71:664. [10]黄光,汤晓芙 肌张力障碍 国外医学神经病学神经外科学分册,1998, 25:257. [11] Ostrem JL, Marks WJ, Jr, Volz MM, Heath SL, Starr PA. Pallidal deep brain stimulation in patients with cranial-cervical dystonia (Meige syndrome) Mov Disord. 2007;22:1885–91. [12]胡小吾,周晓平,姜秀峰,等.脑深部刺激治疗帕金森病的并发症和不良反应分析(附63例报告)[J].第二军医大学学报, 2005,26(3):348. [13]Benecke R ,Clinical relevance of botulinum toxin immunogenicity.BioDrugs.2012.26(2):e1-9 [14]汪健、高平峰、周发明等.A型肉毒毒素治疗Meige综合征的方法及效果分析.中国美容医学,2011,20(2):191-193. [15]庄伟华,彭玉,张其梅.A型肉毒毒素多点注射治疗面肌和眼肌痉挛的疗效及治疗前后F波变化.中国全科医学,2011,14(3):906-908.
刘建仁 2016-08-02阅读量6031
病请描述: 自发性非创伤性颅内出血是导致死亡的重要原因。尽管如此,目前许多报道缺乏特异性的目标治疗,最近的研究提示,良好的内科治疗对颅内出血死亡率可能有潜在的直接影响。AHA/ASA指南的目的是提醒临床医生,他们的治疗在决定颅内出血患者预后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并提出循证医学的治疗指南。 最近的关于颅内出血指南的发表于2007年,目前的这篇文献更新2007版指南,要点包括颅内出血的急诊诊断与评估,病因的判断,止血治疗,血压处理,颅内压处理,发热,血糖,癫痫,脑积水,铁离子,颅内压监测,组织氧合,血肿清除,脑室出血,支持治疗的撤除,再出血的预防,护理,康复,远期处理等。 颅内出血急诊诊断和评估及病因的判断 颅内出血是医学急症。快速诊断和仔细处理颅内出血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在出血后最初的数小时内,病情恶化是很常见的。超过20%以上的患者在入院前急救评估与入院后首次评估Glasgow昏迷评分降低2分以上。在那些入院前神经系统症状恶化的患者中,Glasgow昏迷评分平均降低6分的患者死亡率大于75%。在到达医院后最初1小时内,15%的患者Glasgow昏迷评分降低2分以上。早期神经系统症状恶化的危险和差的远期预后的高发生率提示,早期有力治疗很重要。 院前处理 院前处理的主要目的是提供呼吸和心血管支持,转运患者至就近的具有处理卒中医疗设备的医疗机构。第二个急诊处理的主要目的是获取主要病史,包括发病时间,或者患者最后表现为正常的时间,既往病史及用药情况,服用的药物等。急诊处理的最后一点是提前通知急诊科,即将有卒中患者到达,以准备启动应急通路和准备会诊。提前通知医院急诊科的措施已经证实能明显缩短CT扫描时间。 急诊处理 每一个急诊科都要准备治疗颅内出血患者或有计划转运患者至三级医疗机构是非常重要的。处理颅内出血患者的重要设施及资源包括:神经病学,神经影像学,神经外科学,训练有素的护士,内科医生。在急诊科内科医师和护士的协同工作下,尽快联系会诊,完成临床评估。对于颅内出血患者,急诊科处理包括血肿穿刺的外科干预,脑室外引流,侵入性监测和处理颅内压,血压的处理,气管插管,凝血异常的纠正。许多医疗中心都有治疗缺血性卒中的应急通路,但很少有中心具有处理颅内出血的应急通路。这些通路需要更加有效,标准,综合治疗重症颅内出血患者。 神经影像学 突然起病的神经功能缺损症状多是血管源性的,仅靠临床特点不能确定是缺血性或出血性。呕吐、收缩压大于220mmHg、头痛、昏迷、发病数分钟或数小时意识障碍进行性加重均提示颅内出血,但是所有这些表现都是非特异性的。初次评估时CT或MRI都是合理的。CT对确定急性颅内出血是非常敏感的,被认为是金标准。梯度回波和T2加权对急性颅内出血的检测和CT一样敏感,且对陈旧性出血的检测更加敏感。 颅内出血发生后神经系统症状恶化的高发生率可能与起病后数小时内活动性出血有关。从起病到第一次神经影像学检查的时间越短,随后的影像学发现血肿扩大的几率就越高。在那些起病后3小时内行神经影像学检查的患者,28%-38%在随后的影像学复查中显示血肿扩大1/3以上。血肿扩大预示着临床症状的加重,死亡率增加。因此,确定患者血肿扩大的危险因素是当前研究的活跃领域。CT动脉造影或增强CT扫描根据血肿周围出现增强的外渗物确定血肿扩大的高危患者。MRI动、静脉成像,CT动、静脉成像对于检测颅内出血的原因是敏感的,包括动静脉畸形,肿瘤,Moyamoya病,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等。对临床高度怀疑或无创性检查提示血管源性的颅内出血考虑全脑血管造影检查。 总之,颅内出血是一个医学急症,有着高的死亡率,应该迅速的诊断和合理的治疗,起病数小时内血肿扩大和症状加重是较常见的。 推荐建议: 1.鉴别缺血性卒中和颅内出血,推荐快速的CT或MRI检查。(Class I; Level of Evidence: A) 2.为了确定那些有血肿扩大风险的患者,可考虑CT动脉造影或增强的CT检查(Class IIb; Level of Evidence: B)。当临床怀疑或影像学支持潜在的结构损害,如血管畸形,肿瘤等,考虑CT动脉造影,增强CT,CT静脉造影,增强MRI,MRI动脉成像,MRI静脉成像。(Class IIa;Level of Evidence: B,新的推荐建议) 颅内出血的内科治疗 止血治疗/抗血小板聚集/预防深静脉血栓形成 潜在的凝血功能异常可导致颅内出血。颅内出血风险包括:口服抗凝药物,获得性或先天性的凝血因子缺乏,血小板数量和质量的异常。口服抗凝药物治疗的患者占颅内出血的12%-14%,随着越来越多的使用法华林,这个比例会更高。认识到潜在的凝血功能异常,治疗过程中纠正凝血功能。对那些凝血因子缺乏或血小板减少患者,可补充凝血因子或血小板。 对于那些口服抗凝药物治疗的患者出现危及生命的出血如颅内出血时,推荐尽快纠正国际标准化比值(INR)。以前推荐静脉使用维生素K和新鲜冰冻血浆,但是目前,凝血素复合浓缩液(PCCs),重组Ⅶa因子(rFVIIa)已成为潜在的治疗方法。对于口服抗凝药物相关的危及生命的出血,即使是静脉使用维生素K,也只是一种辅助治疗,因为维生素K纠正INR需要数小时。新鲜冰冻血浆的疗效因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感染性输血反应,耗时较长及需要大量的血浆等受到限制。一个研究表明,新鲜冰冻血浆24小时纠正INR与输注血浆的时间相关,在24小时的时候,17%的患者INR仍不能降至1.4以下,提示冰冻血浆不能快速有效的纠正凝血异常。 凝血素复合浓缩液(PCCs)是一种血浆中提取的凝血因子浓缩液,主要用于纠正IX因子缺乏症,除了含有IX 因子,还含有II, VII, 和X因子,越来越多的推荐凝血素复合浓缩液(PCCs)治疗华法林有关的出血。凝血素复合浓缩液(PCCs)可以快速的给药和吸收重组,少量的凝血素复合浓缩液(PCCs)就含有高浓度的凝血因子,还可灭活感染源。不同的凝血素复合浓缩液(PCCs)制剂凝血因子的含量不同(大多数VII因子含量低)。数个研究已经证实,对于口服抗凝药物的患者,PCCs可以快速的在数分钟内纠正INR。非随机化的回顾性研究和病例对照研究表明,PCCs联合应用维生素K与维生素K联合应用新鲜冰冻血浆相比,能更加快速的纠正INR,在临床预后无明显差异。一个随机化研究比较PCCs联合应用新鲜冰冻血浆和单用PCCs治疗口服抗凝药物相关的颅内出血,接受PCCs治疗纠正INR需要的时间更短,需要的新鲜冰冻血浆量更少,虽然临床结果无显著性差异。但是冰冻血浆治疗的副作用更多,主要是血容量负荷过大。尽管PCCs理论上能增加血栓形成并发症风险,实际上,这个风险相对较低。尽管缺乏大量的,设计良好的随机对照试验,在指南中,越来越多的推荐PCCs应用于口服抗凝药物相关的危及生命的出血或颅内出血的治疗。 已经批准用于血友病和先天性VII缺乏的治疗的重组Ⅶa因子(rFVIIa),目前已经关注用于治疗自发性颅内出血或抗凝药物相关的颅内出血。在口服抗凝药物相关的颅内出血,尽管重组Ⅶa因子(rFVIIa)能快速的纠正INR,但是它不能补充维生素K依赖因子,不能像PCCs一样很好的储存凝血因子。根据目前能获取的有限的数据,美国血液病学会循证医学综述不推荐常规使用rFVIIa作为华法林拮抗剂。 rFVIIa也实验性应用于非抗凝药物相关的颅内出血治疗。一个2期的随机临床试验显示,与安慰剂相比,在颅内出血后4小时内应用rFVIIa治疗能降低血肿扩大的速度,改善临床预后,但是更容易发生血栓形成事件(7%vs2%)。随后的3期临床试验显示,安慰剂与20ug/kg、80 ug/kg rFVIIa在改善临床预后上无明显差异,尽管两种剂量的rFVIIa都能减少血肿的扩大。总的严重的血栓形成不良事件发生率相似。大剂量的rFVIIa组80 ug/kg与安慰剂相比,有更高的动脉不良反应事件发生率。作者注意到该试验治疗组间基线的不平衡,尤其在大剂量rFVIIa治疗组,颅内出血患者数量明显较多。rFVIIa对颅内出血患者哪些亚组治疗有效还需进一步确定,目前rFVIIa对颅内出血(不管是否口服抗凝药物)治疗的有效性还需进一步证实。 关于既往使用抗血小板聚集药物或存在血小板功能不全对颅内出血患者血肿扩大速度或临床预后影响的那些研究得出的结论不一致。在1个有关颅内出血的神经保护的研究中,报道的使用抗血小板聚集药物与血肿扩大及临床预后无关。其他的研究显示,血小板功能障碍与血肿扩大和临床预后有关。在血小板计数正常的患者输注血小板或其他药物是安全和有效的,但在使用抗血小板药物或血小板功能不全的患者,其安全性和疗效还不清楚。 颅内出血患者是发生血栓形成的高危人群。妇女和南美人更是高危人群。随机试验显示,在颅内出血后间断呼吸压迫联合弹力袜与单独应用弹力袜相比,能更好的降低无症状的深静脉血栓形成。2个小规模的随机对照试验显示,颅内出血后4天和10天,小剂量皮下注射肝素在深静脉血栓形成发生率上无差别,且不增加出血风险。一个非对照试验显示,在颅内出血后2天使用小剂量肝素,能降低血栓形成发生率,而不增加再出血。 推荐建议: 1.严重的凝血因子缺乏或血小板减少患者,应分别补充相应的凝血因子和血小板(Class I;Level of Evidence: C)。 2.因口服抗凝药物治疗导致INR升高的颅内出血患者,应停用华法林,接受维生素K依赖因子替代治疗,纠正INR,静脉使用维生素K(Class I; Level of Evidence: C)。PPCs与新鲜冰冻血浆相比不能改善临床预后,但有更少的并发症,可以替代新鲜冰冻血浆(Class IIa; Level of Evidence: B)。rFVIIa不能替代所有的凝血因子,尽管能降低INR,但在体内并不能恢复凝血,不推荐常规使用rFVIIa作为口服抗凝药物并发颅内出血的拮抗药物(Class III; Level of Evidence: C)。 3.尽管在非凝血性疾病导致的颅内出血患者,rFVIIa能限制血肿扩大,但是使用rFVIIa,血栓形成的不良反应事件增加,对于非选择性的颅内出血患者,rFVIIa没有明确的临床有效性。因此,rFVIIa不推荐应用于非选择性的颅内出血患者(Class III; Level of Evidence: A)。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明确rFVIIa对于哪些选择性颅内出血患者的有效性。 4.既往使用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颅内出血患者,输注血小板治疗疗效不清楚,有待进一步研究(Class IIb; Level of Evidence: B)。 5.颅内出血患者除应用弹力袜外,还应加用间歇性呼吸压迫预防深静脉血栓形成(Class I;Level of Evidence: B) 6.对于那些缺乏肢体活动的颅内出血患者,发病后1-4天,确定活动性出血停止后,可考虑使用小剂量低分子肝素或普通肝素皮下注射预防深静脉血栓形成(ClassIIb; Level of Evidence: B)。 血压的处理 血压及颅内出血的结局 在急性颅内出血患者,血压常常明显升高,颅内出血患者血压增高较缺血性卒中更明显。在颅内出血后数天,血压常常自发降低,但部分患者血压持续升高。血压增高的潜在病理生理机制包括神经内分泌系统的激活及颅内压的升高,包括交感神经系统、肾素-血管紧张素轴、糖皮质系统的激活。理论上,升高的血压可能导致血肿扩大,加重血肿周围水肿,导致再出血,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但颅内出血后数小时内血压增高与血肿扩大(或最终的血肿体积)的相关性还不明确。 一个系统回顾和来自中国的大样本的多点研究显示,颅内出血后12小时内收缩压大于140-150mmHg有双倍风险的死亡率和致残率。与缺血性卒中一样,颅内出血患者血压水平和差的预后之间的呈U形或J形相关。只有一个研究显示低的收缩压(小于140mmHg)与差的预后相关。 降血压治疗的作用 INTERACT试验是一个开放、随机对照试验,纳入以中国人群为主的发病后6小时内能评估、监测、治疗的404位颅内出血患者。203位患者随机分配到静脉使用降压药物在1小时内将收缩压降至140mmHg以下,并维持24小时,201位患者分配至血压控制在180mmHg左右(之前AHA推荐的血压水平)。结果显示,积极降低血压组与对照组相比,在基线和24小时的时候,有着低的相关性和绝对的血肿扩大的趋势。在积极降血压组,没有病情恶化和严重不良反应事件,两组间多个临床结果指标也无明显差异,如致残率,生活质量等,虽然该试验不能明确的测试这些临床结果指标。该试验为颅内出血患者早期降血压提供了有力的依据,但是该试验结果还不能达到指南推荐的标准。其他的研究,如ATACH实验也证实了颅内出血患者早期降血压治疗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关于颅内出血的机制的进一步理解以及2007年美国心脏病学会颅内出血治疗指南发表后积极降血压的安全性的理解,INTERACT 和ATACH试验是颅内出血患者降血压治疗的最可靠的证据。尽管这些研究表明,积极的降血压治疗是临床可行的和安全的,但是目标血压,降血压治疗的持续时间,降血压治疗能否改善预后还不清楚。 推荐建议: 1.在颅内出血患者血压干预的临床试验没有完成以前,临床医师可参照目前不完全有效的证据处理血压。在不同情况下,推荐的目标血压见表1 (Class IIb; Level of Evidence: C). 2.对于收缩压波动在150-220mmHg的颅内出血患者,收缩压降至140mmHg是安全的(Class IIa; Level of Evidence: B)。 收缩压大于200mmHg或平均动脉压大于150mmHg,考虑静脉使用降压药物积极降血压,每5分钟监测1次血压 收缩压大于180mmHg或平均动脉压大于130mmHg.颅内压升高,可考虑监测颅内压,或间歇,持续使用静脉降压药物,保持颅内灌注压大于60mmHg。 收缩压大于180mmHg或平均动脉压大于130mmHg,没有颅内压升高的证据,考虑间歇性或持续性静脉降血压药物适量降低血压,如平均动脉压110mmHg或目标血压160/90mmHg,每15分钟评估1次。 住院病人治疗及继发的脑损伤的预防 一般监测 颅内出血患者内科情况及神经系统症状常常是不稳定的,尤其在发病后数天内。在专门的神经ICU中治疗颅内出血与低的死亡率有关。生命体征的监测,神经系统症状体征的评估,持续的心肺功能监测,包括血压,心电图,氧饱和度。接受扩血管药物治疗的患者可考虑持续动脉血压的监测。 护理 在ICU病房中,颅内出血患者的特异性护理包括:1.颅内压的监测,颅内灌注压监测,血流动力学监测。2.处理颅内压,血压,机械通气,发热,血糖的器具。3.通过体位保持,气道保持,生理能耐受的活动等预防制动导致的并发症。脑损伤联盟关于卒中中心的文献认为监测和预防并发症的护理人员应接受专门训练。这些文献也推荐护理人员应接受详细的神经系统功能评估训练,包括标准化量表,如国际健康组织卒中量表,Glasgow昏迷量表,Glasgow结果量表。 一个纳入颅内出血患者的包含49家医院的加拿大研究显示,在调整病情严重程度,并发症,医院条件后,高比率的训练有素的护士和良好的医护沟通与30天时较低死亡率独立相关。 推荐建议 颅内出血患者的监测和处理应在具有神经病学ICU专业知识的医师和护士的ICU中进行(Class I; Level of Evidence: B)。 血糖的处理 无论有无糖尿病的颅内出血患者,入院时的高血糖预示着死亡风险增加和预后较差。一个随机对照研究显示,应用胰岛素严格控制血糖(80-110 mg/dL)可改善预后,在外科治疗的颅内出血患者,越来越多的使用胰岛素控制血糖。尽管如此,最近更多的研究显示,应用胰岛素严格控制血糖的治疗计划使系统性低血糖或脑低血糖事件发生率增加,死亡的风险增加。目前颅内出血患者高血糖处理的最佳方案及目标血糖还有待确定。但应避免高血糖。 体温的处理 在脑损伤的体外模型实验中,发热可加重病情。在基底节区和脑叶出血患者,发热的发生率较高,尤其是脑室出血。入院后72小时后还存活的颅内出血患者,发热与预后相关,发热也是独立的预测因子。这些数据都提示颅内出血患者应积极治疗保持正常体温。尽管如此,没有数据研究发热与预后的相关性。颅内出血患者降体温治疗也没有系统的研究。 癫痫和抗癫痫药物的应用 在颅内出血后2周内癫痫的发生率为2.7-17%,大部分患者发生在发病时或发病后不久。在选择性的颅内出血患者,持续的脑电图监测发现28-31%患者有癫痫样的放电,而大部分患者没有接受预防性抗癫痫药物治疗。在一个大样本的单中心的研究中,在脑叶出血后预防性应用抗癫痫药物不能降低癫痫的发生率。在一个前瞻性的研究中,癫痫的发生与神经系统症状体征加重和死亡率有关。脑电图检测到的亚临床癫痫的影响还不清楚。最近,一个颅内出血的神经保护研究的安慰剂组数据分析显示,即使在校正了颅内出血预后的其他预测因子后,没有明确的癫痫发作而接受抗癫痫治疗(主要是苯妥英钠)在90天时有更高的死亡率和致残率。另外一个最近的单中心的观察性研究得出相似的结论,尤其是苯妥英钠。因此,仅那些有临床癫痫发作的患者,或者脑电图有癫痫样放电伴意识状态改变时才推荐使用抗癫痫药物。对于那些与颅脑损伤不相匹配的意识水平降低的颅内出血患者,可考虑持续的脑电图监测。预防性应用抗癫痫药物的有效性还不能确定。 推荐建议: 血糖的处理:应监测血糖,推荐正常的血糖(Class I: Level of Evidence: C)。 癫痫和抗癫痫药物:有临床癫痫发作应使用抗癫痫药物(Class I; Level of Evidence: A)。 在与颅脑损伤不相匹配的意识水平降低的颅内出血患者,可考虑持续的脑电图监测(Class IIa; Level of Evidence: B)。意识状态改变的患者,若脑电图监测发现癫痫样放电应使用抗癫痫药物(Class I; Level of Evidence: C)。不推荐使用预防性的抗癫痫药物(Class III; Level of Evidence:B)。 铁离子 在兔模型中,应用铁螯合剂去铁敏系统治疗可改善颅内出血导致的DNA损伤,减轻水肿,促进功能恢复。关于颅内出血患者体内铁离子所起的作用,目前的研究报道较少,这些研究显示,在颅内出血患者,高的血清铁蛋白水平与差的预后有关,与血肿周围水肿的体积有关。 铁离子介导的毒性是脑出血治疗的有前途的目标。除了螯合铁离子,去铁敏还显示出其他的神经保护作用。它促进血红素加氧酶的转录,抑制血红蛋白介导的谷氨酸兴奋毒性,抑制缺氧诱导分子脯氨酰羟化酶。这个领域需要进一步的研究,目前还没有的治疗推荐建议。 治疗步骤/手术 颅内压的监测和治疗 颅内出血的患者常常需要监测颅内压。尽管如此,仅有很少的关于颅内出血患者颅内压增高发生率和治疗措施的研究发表。有证据显示,一些患者存在不同的压力梯度,颅内压升高发生在血肿内和血肿周围,而不是远离血肿的部位。颅内压升高的常见原因是脑室内出血导致脑积水所致,或者血肿的占位效应。小量的颅内出血或脑室内出血不需要降低颅内压治疗。 颅内压的测定需要插入脑实质的装置检测,多在床旁。纤维光学技术可用于两种类型的装置。插入侧脑室的脑室内导管可行脑脊液引流,这对于脑积水的患者也可降低颅内压。脑实质导管插入脑实质监测颅内压,但不能引流脑脊液。没有发表的研究显示处理颅内压影响临床预后,因此,颅内出血患者是否监测和处理颅内压还不清楚。与监测颅内压插入导管有关的风险包括感染、颅内出血。总体上,使用脑室内导管较脑实质导管颅内感染和颅内出血的风险更高,尽管相关的数据不是来自于颅内出血患者,而是来自于颅脑损伤或非动脉瘤性的蛛网膜下腔出血。在108个装置的研究报道中,感染的发生率为2.9%,颅内出血发生率为2.1%。直接的比较各种监测装置是在1993年-1997年的536个颅内监测装置的报道(274个脑室内导管,229个脑实质导管,33个其他类型的装置),总的感染发生率为4%,颅内出血发生率为3%。在插入监测装置前,应检查凝血功能。既往使用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在操作前应补充血小板,口服华法林的患者应使用华法林拮抗剂。使用脑实质或脑室内颅内压监测装置应根据特殊要求而定,如脑积水是否需要脑脊液引流,收集脑脊液,平衡监测风险。 颅内压的治疗应根据颅内压增高的潜在原因不同而选择治疗方案,尤其是由于脑积水或血肿的占位效应导致。因为颅内出血患者颅内压的处理的报道很少,颅内压处理的原则多借用颅脑损伤的指南,强调保证颅内灌注压在50-70mmHg,取决于脑自我调节。Glasgow昏迷评分小于等于8分,有脑疝形成的,脑室内出血或脑积水考虑颅内压监测和治疗。 许多的研究评估脑室体积和脑室扩大对于临床预后的影响。一项随访902位患者的研究显示,早期的外科手术清除血肿,377位患者有脑室内出血,208位患者有脑积水。与以前的研究一样,该研究显示脑积水预示预后差。因此,脑积水是颅内出血相关死亡的重要原因。意识水平下降的患者应考虑降低颅内压治疗。 小量的病例研究报道颅内出血患者应用脑组织氧和微量渗析监测。因为患者数量小,数据有限,没有关于这方面技术推荐指南。 推荐建议: 1.Glasgow昏迷评分小于等于8分的颅内出血患者,有脑疝形成的患者,明显的脑室内出血或脑积水患者考虑颅内压监测和治疗,取决于脑自我调节,推荐颅内灌注压维持在50-70mmHg (Class IIb; Level of Evidence:C)。 2.意识水平下降的脑积水患者推荐脑室引流(Class IIa; Level of Evidence: B)。 脑室出血 脑室出血发生在45%的自发性脑出血患者。脑室出血可是原发的、继发的。大部分的脑室出血是继发性,继发于基底节区或丘脑的高血压脑出血。理论上,插入脑室导管能协助从脑室引流血液和脑脊液,但是单独使用脑室导管是无效的,因为很难保证导管的持续开放,引流血液的速度是缓慢的。最近,越来越多的兴趣在使用溶栓药物辅助脑室导管。 动物模型和临床报道脑室内注射纤维蛋白溶解剂,如尿激酶、链激酶、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等,在脑室出血的患者可降低死亡率,通过加速血液的清除及血凝块的溶解。最近的关于血凝块溶解试验研究,前瞻性的评估了52为脑室内出血患者脑室内注射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的安全性,该治疗方法的有效性还需进一步证实。 有些报道脑室出血其他的治疗方法如外科内窥镜清除血肿,脑室造口引流术,脑室腹腔分流,腰椎穿刺等,关于这些治疗的数据较少。 推荐建议: 尽管脑室出血患者脑室内注射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的并发症少,但该治疗方法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不确定,还需进一步研究证实(Class IIb; Level of Evidence: B)。 脑出血的外科治疗 目前关于确定颅内出血是否需要外科手术清除血肿以及在手术时间的选择上仍存在争议。血肿周围脑组织损伤的病理生理学机制主要是血肿的机械性压迫以及随后血凝块产生的毒素效应。早期手术治疗减轻血肿对脑组织的机械性压迫以及毒素效应能减少脑组织的损伤,但是对于一个仍有活动性脑出血的患者而言,外科手术风险更大。此外,外科手术清除血肿都要行颅骨切除术,即使是最浅表的脑出血可能都要从正常的脑组织切开,以清除血肿。外科手术治疗脑出血试验的局限性是那些大量脑出血有脑疝形成风险的中青年患者,因为在临床试验中,该类患者病情危重,不可能随机化分组进行治疗,此类患者是否适合外科手术治疗目前意见仍不确定。 经颅手术治疗脑出血 绝大部分关于外科手术治疗脑出血的随机对照试验,都没有纳入小脑出血患者,而小脑出血患者约占10%-15%。既往的指南引证非随机对照研究显示,血肿直径﹥75px,或出现脑干受压,或出现脑积水的小脑出血患者,外科手术清除血肿疗效较好,而该组患者内科保守治疗疗效差。若小脑出血血肿直径﹤75px,未出现脑干受压或脑积水,不需外科手术治疗也能达到良好疗效。尽管目前还没有关于小脑出血患者外科手术清除血肿的随机对照试验研究,但早期的研究显示手术和内科保守治疗的疗效差别,临床实际操作中,该类患者不适合进行随机对照研究。此外,仅应用脑室导管引流小脑血肿,而不及时手术清除血肿的治疗方法并不恰当,目前不推荐使用,尤其是那些脑池受压的颅内出血患者。 STICH试验研究显示血肿扩展至皮质表面25px内的脑出血患者,96小时外科手术治疗优于保守治疗,但是未达到统计学差异(优势比0.69,95%可信区间0.47-1.01)。格拉斯哥昏迷评分在9-12之间的脑叶出血患者,外科手术治疗较内科保守治疗疗效更好。多个试验经校正后显示浅表的脑出血患者外科手术治疗较内科保守治疗的疗效并不能达到统计学差异,因此作者建议进一步的临床试验证实该类患者手术治疗疗效。相反,STICH试验研究还显示,血肿距离皮质表面大于25px,或者格拉斯哥昏迷评分≦8的脑出血的患者手术治疗疗效差于内科保守治疗。另一个随机对照试验,纳入108例起病8小时内的幕上皮层下或壳核出血量大于30ml的患者,随机分组进行手术治疗或内科保守治疗。结果显示,手术治疗疗效明显优于内科保守治疗,但是总的存活率无显著差异。其它的随机对照试验因纳入患者数量少,不能确定以出血部位进行分组后亚组间的治疗疗效,或仅仅将脑深部出血患者进行随机分组,或者就没有报道相关试验结果,因而这些实验数据对整体的研究结果没有确切意义。评估外科手术治疗丘脑及脑桥出血存在一定的限制。 脑出血的微创手术治疗 如果外科手术清除血肿的适应症存在一定的争议,那么清除血肿的方法选择更没有明确的指南。一些医疗机构开展微创血肿清除术,这些微创手术应用立体定向技术联合溶栓药物或内窥镜吸引术。随机对照试验显示,皮层下脑出血12-72小时内行进行溶栓药物强化血肿吸引术,以及内窥镜吸引术(不论是否采取立体定向),都能增加血肿清除率,降低死亡率,但是采取以上微创手术并没有显示出能改善预后。 手术治疗时机 目前关键的问题是缺乏关于早期手术治疗脑出血时间窗的共识。临床研究报道显示的手术治疗时间窗很宽,从起病后4-96小时不等。这些研究中治疗时间窗的差异难以直接比较和分析不同时间段手术的治疗效果。一个来自日本的回顾性研究,纳入100例发病7小时内手术治疗的壳核出血患者(其中60例患者3小时内手术),结果显示手术治疗疗效较预期好。然而,随后的一些随机对照试验显示,发病12小时内手术治疗疗效有好有差。小部分的随机对照试验显示发病4小时内进行手术治疗增加了再出血的风险。 随机对照试验研究结果显示,患者发病后24小时,48小时,72小时,96小时进行手术治疗分别与内科保守治疗相比,手术治疗并没有更好的疗效。然而在STICH试验的亚组研究中手术治疗浅表脑出血效果较好,而且在发病后12-72小时内行微创手术治疗皮层下脑出血能降低死亡率。 建议: 1.对于大多数脑出血患者来说,手术治疗的有效性还不确定(Ⅱb, C)。(新的建议) 2.小脑出血伴神经功能恶化或脑干受压或合并脑室梗阻导致脑积水应尽快手术清除血肿(Ⅰ;B)(修订以往的指南)。不推荐此类患者仅采用脑室引流术而不采取血肿清除术(Ⅲ;C)。(新的建议) 3.脑叶出血﹥30ml,距离皮层表面小于25px,可考虑采用标准的经颅血肿清除术清除幕上血肿(Ⅱb, B)(修订以往的指南) 4.利用立体定向或内窥镜吸引术(联合或不联合应用溶栓药物)等微创血肿清除术疗效仍不确定,需要进一步研究证实(Ⅱb, B)。(新的建议) 5.虽然理论上可行,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超早期手术清除幕上血肿能够改善预后,降低死亡率。过早的手术治疗因为增加再出血的风险可能是有害的。(Ⅲ;B)。(修订以往的指南) 预后及治疗的撤退 许多观察性研究和流行病学研究都已经确定了许多预测急性脑出血预后的因素。在这些研究中,已经确定了许多关于死亡率和功能恢复的预测模型。大部分预测模型包括:患者的病情特征如格拉斯哥昏迷评分、NIHSS、年龄、血肿大小及位置,是否合并脑室出血及脑室出血量。但是目前还没有脑出血的预测模型考虑到治疗局限性的影响,这些局限性包括放弃复苏治疗,放弃支持治疗等。 大部分脑出血患者死亡发生在入院后,而患者死亡多是因为认为患者预后差而放弃治疗所致。一些研究已经确定,入院后1天内放弃支持治疗和其它早期治疗措施(如放弃复苏)是预后的独立预测因素。因为没有考虑到治疗有限性,所以无论是现在的预测模型还是以往预测方法均可能存在偏倚。越来越多的关注到脑出血后早期医生就做出有限治疗的决定,不准确的悲观预测差的预后,对危重的脑出血患者不能提供强有力的治疗,而该类患者仍然可能有好的疗效。 放弃复苏治疗的定义是指在呼吸心跳停止的情况下不做任何复苏措施,但是在临床实践中,脑出血后早期常常因为不能进行侵入性治疗而仅给予药物治疗,这一点提示,即使不考虑患者的个体差异,医院内早期进行侵入性治疗在决定患者的预后方面可能起重要作用。 无论是医生,病人还是家属都想尽早得知脑出血患者的预后情况,但是目前对于这种预后的预测还是存在着一些不确定的因素。鉴于这些不确定的因素以及潜在的较差预测结果,我们在做出准确预侧脑出血患者的预后时,尤其决定放弃治疗时应十分谨慎。因此,在没有绝对禁忌症的情况下推荐对所有患者实施强有力的治疗。脑出血后几天内不建议撤除支持治疗或放弃复苏治疗。 建议: 脑出血后早期推荐强有力的治疗,若要放弃复苏治疗,推荐延缓至入院后至少第2天(Ⅱa, B)。之前存在复苏治疗禁忌的患者不在此建议之内。因为没有考虑到放弃复苏治疗或撤退临床支持治疗的影响因素,我们目前的对脑出血的预测方法可能存在着一定的偏倚。在任何时候考虑放弃复苏治疗时,患者都应接受合理的内科治疗和外科干预,除非已明确没有任何治疗价值。(修订以往的指南) 再出血的预防 人口统计学研究显示首次脑出血存活患者在1年内再次出血的几率是2.1%-3.7%/年/人,高于再次梗塞率。 已经明确的再次出血的危险因素是初次脑出血在脑叶。淀粉样血管病出血复发率高。 高血压性血管病导致的脑出血的特征性部位为基底节区,丘脑,脑干,也可复发,但比较少见。一些研究显示,与脑出血复发有关的其它因素包括:高龄,脑出血后抗凝治疗,脑出血前的其他部位出血史,携带载脂蛋白E 2 或 4等位基因,MRI T2加权梯度回波成像上大量的微小出血灶等。 高血压是目前预防再次出血可以调控的最重要的危险因素。培哚普利预防再次脑卒中的研究(PROGRESS)数据显示控制血压的重要性。该研究显示,服用培哚普利和吲达帕胺的脑血管疾病患者组,首次发生脑出血的风险显著降低(校正危害比0.44,95%可信区间为0.28-0.69),同样的,也降低了再次出血的风险,尽管没有明显的统计学意义(校正危害比0.37,95%可信区间为0.10-1.38)。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脑叶出血还是大脑半球深部出血,控制血压均能降低其再出血率。然而目前还没有关于降低再出血风险的最佳血压控制范围的相关数据。根据国际联合委员会关于预防,检测,评估和治疗高血压的新的建议,血压控制的合理目标是BP﹤140/90(合并糖尿病,慢性肾病患者BP﹤130/80) 口服抗凝药物与差的脑出血预后有关,而且会增加再出血的风险。因此脑出血后服用抗凝药物预防血栓形成及导致出血的利弊也引起重视。假定一位69岁的有脑叶出血病史且伴有非瓣膜病变性房颤的老年男性患者,根据马尔可夫模型预测,长期服用抗凝药物可能会缩短其生存期,因为再出血的风险增大。然而关于深部大脑半球出血的患者服用抗凝剂,预防血栓形成及再次出血,利弊权衡更不明确。抗血小板聚集药物与抗凝药物相比,再次出血的风险明显降低,表明脑出血后选择抗血小板聚集药物预防脑血栓形成可能较为安全。目前,一项随机双盲试验研究表明:高危房颤有华法林禁忌的患者每日服用75mg氯吡格雷和75-100mg阿斯匹林,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均较好。尽管既往脑出血病史是该研究的纳入标准之一,作者并没有报道既往脑出血患者所占的比例,因此,该研究结论可能并不能直接适用于既往有脑出血病史的患者。联合应用氯吡格雷和阿斯匹林,严重的脑血管事件绝对风险降低0.8%/年,然而严重出血事件绝对风险增加0.7%/年。 通过降低胆固醇水平预防脑卒中的研究(SPARCL)显示,既往有脑卒中病史患者随机服用大剂量的阿托伐他汀会使脑出血风险增加(未校正的危险比1.68;95%可信区间1.09-2.59)。对于有脑出血病史的患者,他汀类药物治疗降低缺血性心血管事件和脑血管事件的利弊仍不确定。频繁饮酒(每天大于两次)会增加再次出血的风险,因此脑出血后应戒酒。其它的一些行为,比如过度劳累、性活动、压力等与脑出血无关,虽然关于这方面研究报道数据很少。 建议: 1.确定患者再次出血的风险可能会影响其它的治疗决定,应考虑以下再次出血的高危因素:初次脑出血的部位,年龄,服用抗凝药物,携带载脂蛋白E2或E4等位基因,MRI上大量微小出血灶。(Ⅱa, B)(新的建议) 2.脑出血急性期渡过后,若没有禁忌症,应严格控制血压,尤其是由高血压血管病变引起的脑出血患者。(Ⅰ;A)(新的建议) 3.脑出血急性期后,目标血压应控制在﹤140/90(若合并糖尿病,慢性肾病BP﹤130/80)。(Ⅱa, B)(新的建议) 4.脑叶出血后,对于那些非瓣膜病变性心房纤颤患者,应避免长期使用抗凝药物治疗,因为该类患者长期口服抗凝药物有较高的再次出血的风险(Ⅱa, B)。若是有明确的使用这些药物适应症,可以考虑在非脑叶出血后使用抗凝剂,或者脑出血后使用抗血小板聚集治疗。(Ⅱb, B)(以往的指南) 5.避免过量饮酒有益(Ⅱa, B)。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应限制他汀类药物治疗,体力活动及性活动。(Ⅱb, C)(新的建议) 康复 一般来说,脑出血后的最初几周恢复情况较快,而且可能会持续数月,但是大约半数幸存者日常生活仍需要他人帮助。然而,病人在恢复的速度和程度方面差异较大,而且并没有一个硬性规定何时恢复结束。患者的认知、心情、所受刺激,以及社会的支持均会影响他的恢复情况,而且很难判定患者所具备的恢复潜力。一个简单的90天后的预测恢复情况是根据患者的年龄、出血量、出血部位、入院时的意识水平,以及上次出血的认知恢复情况进行评分。因为脑出血部位多位于脑叶,可能会破入脑室,因此临床上可能会出现一些与病灶大小不相称的一些特殊的认知功能的损害或是机体的功能恢复较慢,这些情况在康复治疗中需要特别的处理。 最近几年,卒中后的康复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一方面,需要制定康复方案,保证最优的康复,另一方面,迫于国库在健康花费上的压力。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组织良好的多学科的卒中单元与传统的卒中病房相比,更有益于提高颅内出血患者存活率,促进康复,回归家庭。已经做了许多努力把这种联合治疗的卒中单元模式引进社区,早期出院和以家庭为基础的康复计划耗费大,但是有效的。与传统的门诊康复相比,稳定期患者以家庭为基础的康复同样有效。这些计划的成功取决于照料者的训练和支持。尽管如此,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卒中康复都取决于可获得的资源及费用选择。康复的关键部分包括对患者和照料者卒中二级预防的教育,达到康复目标的方法。康复计划应考虑到患者生活方式的改变,是否合并抑郁,照料者负担等适合患者和照料者。 推荐建议: 考虑到颅内出血可能造成的潜在的严重后果和致残性,推荐所有颅内出血患者接受康复治疗(Class IIa; Level of Evidence: B)。如果可能的话,尽早开始康复治疗是有效的,社区康复可作为加速患者出院计划的一部分,家庭为基础的康复措施也能促进康复(Class IIa; Level of Evidence: B)。 (郭晓燕 摘译)
刘建仁 2015-03-31阅读量1.8万